智通財經APP訊,莊士機構國際(00367)與莊士中國(00298)聯合公布,2017年12月7日,莊士中國與莊士機構訂立買賣協議,據此,莊士機構擬向莊士中國Central Plaza Holdco全部已發行股本及股東貸款,建議交易代價不多於1.75億馬來西亞元(可予調整),相當於約3.36億港元。
聯合公告日期,莊士機構(透過直接全資附屬Profit Stability)擁有莊士中國已發行股本約60.7%的權益。建議交易構成一項非豁免關聯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公布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公告顯示,Central Plaza Holdco透過全資附屬公司在馬來西亞從事投資控股及物業投資業務,其主要資產為一座名為Central Plaza的物業。Central Plaza的原始投資成本約8700萬馬來西亞元。
Central Plaza位於吉隆坡市中心的商業區,毗鄰蘇丹依斯邁路的地標購物中心Pavilion KL(柏威年廣場#),位處吉隆坡中心商業區及黃金購物地段的核心。
Central Plaza為一幢建於永久業權土地上的29層高辦公大樓,總樓面面積約38.2萬平方尺,包括總樓面面積約25.4萬平方尺的商鋪及寫字樓(其可出租淨面積總數約19.5萬平方尺),以及總樓面面積約12.8萬平方尺的298個停車位。
2017年11月30日,Central Plaza的出租率約71%,分別租予多個租戶,租約最遲到期日為2020年5月31日。根據於2017年11月30日的估值及每月租金和其他收益約87.5萬馬來西亞元計算,Central Plaza的總租金收益率約6%。
截至2016年、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Central Plaza稅後淨利分別為1402.9萬港元、291.1萬港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6個月的稅後淨利約248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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