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人員喜歡秉承一個原則,報銷必須要發票,沒有發票就不允許報銷,這樣一來讓很多業務人員愁的焦頭爛額,畢竟有些支出確實拿不到票,那可怎麼辦呢,金額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有可能為了取得發票而發生的費用比發票本身價值還高,那就得不償失了。
來看一下企業所得稅法是怎麼要求的:《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裡,要注意四個字「實際發生」,也就是,只要是公司真實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理論上就可以報銷扣除。
一、報銷必須要發票的6種情況
1.零星支出。老闆委託小王買些水果,本著成本效益原則,小王在水果攤上花了200元買了一些車釐子、西瓜,但是沒有發票,能報銷嗎?
答:小王可以①要求老闆去稅務局代開發票(老闆當然不會去啦)②要求水果攤老闆開出由其本人填制的收據,註明收款單位、名稱、項目、金額等信息,最最需要注意的是,要填寫老闆的個人身份證號!
【理由】根據國稅總局2018年28號文件規定,小額零星支出,對方為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可憑對方開具的收款憑證作為所得稅前扣除憑證。同理,修電腦、開鎖等都適用此條。
2.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依據人事薪酬管理辦法,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薪金,屬於企業為經營活動而必須支出的項目,因此,該筆支出,僅需提供工資表、工資薪酬制度
3.職工福利費
對於企業依據福利費支出管理辦法,發放給職工的福利支出,比如通訊補貼,夥食補貼,可以將經審批的職工福利發放表作為附件,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但要注意哦,發放現金補貼,要記得代扣個人所得稅。
4.差旅津貼
差旅津貼是指業務員出差途中依據企業差旅費管理辦法取得的交通、夥食補貼,該部分補貼不併入個人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該部分支出,只要企業有完善的差旅費管理辦法,不需要發票即可在所得稅前扣除,無需向出差人員取得發票。
5.誤餐補助
經辦人臨時到公司駐地外區域辦公,因路途遙遠,無法回辦公地就餐的,依據企業管理辦法,取得的就餐補助,不需要發票,即可支出,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6.違約金支出
因各種原因,無法依約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約定,需給付合同對方違約金的,無需取得發票,即可在所得稅前列支,注意:此項違約金不應明顯超出正常範圍,比如合同金額1萬,違約金10萬,此時,稅務機關有權核定並進行納稅調增。
二、這七種情況需要發票才能報銷!
1.銀行POS機手續費
辦理銀行POS機,實際到帳金額與銷售額的差額一般為手續費,該部分手續費一定要向對方取得發票,還能抵扣進項稅額哦!
2.支付的利息
向金融機構或其他單位借款,發生利息支出的,應當取得發票作為報銷憑證。
3.銀行收取的手續費
營改增後,銀行向企業收取結算手續費、帳戶管理費、工本費等,企業應當向銀行要求取得發票作為報銷憑據。很多企業會計忽略了這點,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要求進行納稅調增。
4.機票、火車票取消產生的退票費
報銷該費用,首先應當取得承運單位開具的發票或其內部憑證,如果無法取得發票,應當在企業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列明該項支出予以報銷的條文,報銷時,應附以財務制度中要求的如情況說明等文件。
5.單位車輛的ETC過路過橋費
以發票作為扣除憑證,並可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6.支付的財產保險費
單位為自有存貨、房產等購買財產商業保險,應當取得發票作為報銷憑證。
7.單位發生的電信、通信支出
單位發生的寬帶、固定電話等費用支出,必須取得發票作為報銷憑證。
所以,不是每項報銷都需要發票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