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臺房地產新政:商服項目不再限制單套面積及銷售對象

2020-12-21 經濟觀察報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陳博 3月3日,廣州市政府發布《關於印發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商服類項目規劃和銷售政策進行調整。

第一,商服類用地未完成規劃報建手續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單元。

第二,商服類項目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已確權登記的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在2017年的「330」樓市新政中,廣州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報建商服類房地產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300平方米;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服類物業,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單位,法人單位購買的商服類物業不得作為居住使用,再次轉讓時,應當轉讓給法人單位。

這次廣州新政對原有商服類用地兩個最主要的限制取消。一名上市房企廣州區域項目負責人告訴經濟觀察網,這一政策對手裡有商服用地的開發商有利,「商服用地又可以規劃成小戶型公寓。」

在廣州官方規劃報建文件中,一直未包含公寓這一業態。過往廣州公寓類項目以辦公或商鋪名義進行報建。廣州330新政前,為了便於銷售,很多商服地塊被開發成40-60平方米的LOFT或公寓。

330新政後,開發商將商服用地規劃公寓的路徑被堵死。獲取商辦用地的開發商,只能按要求規劃成商業、辦公及商務別墅類產品。

據廣州克而瑞首席分析師肖文曉介紹,2017年4月至今,廣州商辦土地招拍掛共成交93宗,建築面積986.67萬平方米。目前入市項目數量較少,少數開盤的項目,也極少有開發商敢頂風開發成小平米公寓。

據上述房企廣州項目負責人透露,購買公寓的客群,除了小公司用於辦公外,通常以投資客為主,但大面積公寓總價高,往往不好賣。這也導致過年兩年開發商在廣州拓展商服地塊的意願相對減弱。

「如果以法人名義購買公寓,註冊公司不算困難,可以通過代理公司完成;難的是很多投資客註冊了一個空殼公司,每年需要年審,繳納運營公司的費用等,交易稅費也比個人交易更高。」肖文曉表示。

廣州克而瑞統計數據顯示, 2017年廣州公寓成交19349套,同比減少43.1%;2018年成交16394套,同比減少15.3%。可售庫存量從2017年3月的513.57萬平方米增加到2018年11月最高峰675.87萬平方米,去化周期也從19個月拉升至41個月。

2018年12月19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於完善商服類房地產項目銷售管理的意見》對商服類項目的銷售對象適度放寬,2017年3月30日前(含當日)出讓的商服類土地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個人購買商服類物業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後可再次轉讓。

根據廣州克而瑞的統計,2019年廣州公寓成交了29810套,同比上漲81.8%,但仍低於2016年的33992套。截至2020年1月末,廣州商服物業的可售存量為595.07萬平方米,去化周期為26.1個月。

本次新政進一步將2017年320新政後成交的商服土地的規劃和銷售限制也一併取消。

「因為開發條件和銷售對象都不受限制,這個政策如果能堅持下來,開發商接下來對於商服地塊的積極性要提高不少。」肖文曉向經濟觀察網表示,新政對於政府賣地、開發商買地、個人投資商服物業方面都有好處。

此外《通知》還對提出:「優化完善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允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憑商業銀行現金保函,申請劃撥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資金;加大住房租賃市場扶持力度,加快撥付對住房租賃企業的獎補資金」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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