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上述招股書(申報稿)也顯示,新益昌僅取得一項 Mini LED 相關的發明專利的《授予發明專利權通知書》,且該發明專利證書尚在辦理中。招股書顯示,新益昌擁有的專利與核心技術對應,應用到日常生產中並最終體現在產成品中,與新益昌的主營業務密切相關。
值得一提的是,據今年3月證監會發布《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文件顯示,作為在科創板申請上市的企業,必須滿足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在5項以上。也就說,屬於專用設備製造業的新益昌,在擁有的專利與核心技術對應,且核心技術產品收入佔總收入絕對比例情況下,今年4月前,新益昌並未取得一項發明專利。同期,同行業可比公司ASMPT的發明專利為615個,華冠科技則為28個。其中,從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來看,新益昌2017年以來,一直遠低於ASMPT和華冠科技。
對於發明專利較少的原因,新益昌在回復上交所問詢函時曾解釋為主要三點,即公司發展早期專利體系建設尚不完善,重視程度不足,導致提交的專利申請數量較少;其次,為了防範部分核心技術因為專利公開而引起技術洩露風險,經過論證不適於申請專利的核心技術,公司將其納入了技術秘密保護範圍內;第三,則是因為發明專利申請周期通常較長。
但12月9日提交的的招股書(上會稿)中,新益昌的部分發明專利從申請日到授權公告日僅3個月。比如一項名為由新益昌原始取得的發明專利「跳片自動安裝機」,其申請日為2020年7月14日,授權公告日為2020年10月23日。另有新益昌申請的「自動去晶機及去晶方法」發明專利,申請日為2020年8月19日,授權公告日2020年11月20日。
招股書(上會稿)還顯示,在2020年10月9日至11月20日的一個半月內,新益昌集中獲得了14項發明專利的授權公告。在最新的招股書(上會稿)中新益昌也表示,截至2020年11月30 日,公司已獲15項發明專利,均為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專利。此外,公司已獲得1項發明專利授權通知書。
「新益昌的上述表述,如不是其語言表達不清,則涉嫌誤導宣傳。」孫宏臣律師表示,在獲得專利授權通知書,到專利行政機關登記和公告後,才能獲得專利。如果其他所謂的「發明專利」僅是在申請過程中的話,則不能認為已經獲得發明專利,其披露的信息不準確。據《專利標識標註辦法》第七條規定:專利權被授予前在產品、該產品的包裝或者該產品的說明書等材料上進行標註的,應當採用中文標明中國專利申請的類別、專利申請號,並標明「專利申請,尚未授權」字樣。可見,專利權授權前,不能宣傳為授權專利。
據招股書,2019年12月(申報前6個月內),李國軍曾增資入股新益昌,持股比例為2.09%,李國軍的增資價格為5.44元/股。時間財經留意到,2017年7月,新益昌曾以 8.00 億元的投後估值曾引入投資機構洲明時代伯樂,本次增資的價格為15.20元/註冊資本。於2019 年10月加入新益昌的李國軍,隨後成為新益昌核心技術人員,但李國軍控制的君智視覺、君越智能、君安智能(合併計算)報告期各期分別為新益昌第一大、第一大、第二大供應商,新益昌為其唯一客戶。
不過,李國軍入股新益昌後,李國軍控制的上市三家企業雖仍處於存續狀態,但已未有實際經營,新益昌也表示:「該等企業擁有的 LED 固晶機軟體著作權已由公司收購,且工業相機軟體著作權已無償授權新益昌使用。」
盈利能力或不足
新益昌在回復上交所問詢函時曾表示,2009年以來,公司LED 固晶機業務發展迅猛,已逐漸替代原電容器老化測試設備的銷售成為新益昌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但據新益昌招股書(上會稿),據法國市場研究與戰略諮詢公司 Yole Development發布的《2019 年固晶機市場報告》,預計全球固晶機2018年-2024年複合增長率為6%,預計全球LED固晶機2018年-2024年複合增長率僅為2%。
在此背景下,新益昌營業盈利能力或面臨下降風險。招股書顯示,2017年-2019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5.05億元、6.99億元、6.5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為5149.96萬元、1.01億元,8775.40萬元。在2020年1-6月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增長0.01%的情況下,新益昌預計2020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率為-0.81%至2.24%;歸母淨利潤預計同比增長率為8.26%至13.95%;扣非淨利潤同比增長率則為-24.54%至-20.13%。同期,新益昌毛利率出現下滑趨勢,2017年-2020年1-6月,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8.18%、32.22%、36.82%及33.95%。
此外,新益昌新產品拓展並不順利。2017年-2020年上半年,其新產品Mini LED 固晶機銷售收入分別為 281.90 萬元、5880.13萬元、3740.73萬元及2175.84萬元,超級電容器老化測試設備的銷售收入分別為0、83.76 萬元、150.00萬元及245.1萬元,收入佔比較低且存在一定波動性。
而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新益昌銷售費用率分別為 5.54%、6.36%、5.93%及4.57%,扣除股份支付後管理費用率分別為 2.30%、2.72%、2.74%及 3.20%,遠低於境內以及境外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水平。顯然,公司可能會面臨銷售費用率和管理費用率低於同行業不可持續性的情況,從而對公司的盈利能力進一步產生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在內控風險上,近3年,新益昌多次收到相關單位的行政處罰。招股書(上會稿)顯示,新益昌曾在2018年4月和2019 年4月,均因延長員工作時間超過36小時,收到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核發的《勞動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兩次被給與予警告的行政處罰。此外,2018年8月和2019年12月,新益昌兩次因丟失發票,遭到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作出的行政處罰,而在2018 年 9 月 5 日,新益昌還因2臺金屬壓鑄機的3個控制箱金屬框架未接地保護,被深圳市寶安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處罰。
針對上述相關問題,時間財經聯繫新益昌,截至發稿,未獲答覆。
來源:時間財經 武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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