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中期,一個來自小鎮的金融男孩迷上了蹦迪。在重複了成百上千次「你好」、「滾開」、「好的」的對話之後,小夥開始反思自己。
他發現問題出在穿著上,別人都是閃亮的精神小夥,而自己穿的就像個程式設計師——還是技術非常好的那種。
痛定思痛的他苦學時尚知識,發掘最優秀的裁縫,設計出一件又一件的「私人訂製」。他憑藉穿著成為夜店中最閃亮的星,在荷爾蒙和酒精的作用下,得到了無數來自男男女女的草莓吻痕。
嘗到了甜頭的他找到了自己的發光點,僱了幾個一起蹦迪的裁縫,開起了工作室,正式入職時裝業。
這不是自媒體編的屎尿屁雞湯,而是奧地利時裝傳奇 Helmut Lang,沒有他就不會有Raf Simons 和 Phoebe Philo,也讓後來的 Alexander Wang、Virgil Abloh、Balmain 失去了靈感源泉。
從某種意義上說,現在時尚界的半壁江山都是當年夜店裡蹦出來的。
相比之下,踏踏實實蹦迪,安安靜靜寫書的Vintage 時尚專家 Wayne Hemingway(維恩·海明威)的故事就平淡的多了。
還是在70年代,紐約風格的 Disco 舞廳在英國湧出,Wayne Hemingway 也開始迷上了蹦迪生活。
買不起 Vivienne Westwood,他只能自己動手,通過撕扯、重組二手衣服來模仿那種風格,供自己去不同的地方蹦迪。
這個辦法效果不錯,直到有一天,Wayne 跟別人撞衫了——對方就是他未來的妻子傑拉爾丁·海明威。兩個人對時尚的品味相同,都熱衷於vintage,於是就一起做衣服,一起蹦迪,開心的同居了。
他們經常去一些頹廢路線的俱樂部蹦迪,獲取靈感,靠著自己的眼光和品位做起了買賣 vintage 的生意。
隨著vintage 風格的流行,Wayne Hemingway 的舊衣生意也就越做越大,而讓他正式開啟「二手攤」生意,開始倒賣、研究復古服裝,直至最終成為復古時尚專家的,正是他的蹦迪生活,以及當時夜店時尚對於潮流的影響。
時尚圈和夜店總是有說不完的故事,老佛爺 Karl Lagerfeld 和 YSL兩個好閨蜜不僅僅是時尚圈的領跑人,作為世界上第一批去蹦迪的人,他們也是蹦迪界的急先鋒。
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Le Palace 劇院曾是巴黎城中一家超受歡迎的夜店,當時正趕上文化大交融的亂象,時尚圈裡亂七八糟的風格層出不窮,音樂圈裡各種曲風大雜燴。Le Palace 就成了音樂、時尚、地下文化的潮流聖地。
光顧這裡的業界大佬很多,其中最惹眼球的自然是老佛爺和 YSL。他倆就經常開車到那裡玩上一宿,對外他們總是宣稱來找靈感,但是他們開心的笑容不經意地向所有人宣布:「來蹦迪就是為了找樂子」。
YSL 與 老佛爺
老佛爺起範兒,趴體 ing
YSL 與他一生最重要的繆斯之一 Loulou de la Falaise(露露·德拉法蕾斯)
另外一個夜店大拿就是跨界女帝 Madonna(麥當娜),作為歌手她對時尚的影響也非常大。從出道到現在,麥姐都是裝束最潮的夜店大姐大,八九十年代更是常客。她的經典時尚單曲《Vogue》就是受了紐約同性戀夜店舞蹈的啟發而寫。
這種場合自然少不了超模與名媛,在她們眼裡,夜店是一場開在午夜的 show,是另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Kate Moss、Naomi Campbell 和 Paris Hilton,她們的夜店 look 放到現在看也超脫的很。
不過要說到時尚界最推崇的夜店,就不得不提傳奇夜店紐約 Studio 54(54俱樂部)。
1977年4月開店,2年後就惹事兒結業了。短短的33個月,它的影響力無遠弗屆,更讓它成就了自己有史以來最偉大俱樂部的行業地位。因為有無數時尚/音樂/藝術圈的傳奇人物都泡過它,在那裡也發生過太多的故事。
當年Studio 54 的門票比100個愛馬仕包還值錢,還會有人用法拉利的車鑰匙換取一張它的入場券。
頹廢與瘋狂就是 Studio 54 的主旋律,它重新定義了紙醉金迷與享樂至上。
不同的夜店,相同的基友,這裡的先鋒人物還是老佛爺和 YSL。其實他倆是最先去的夜店就是 Studio 54。
老佛爺在那裡揮舞著他的小扇子,在曖昧的氣氛與酒精的催情下套路著各種名流。
左:Tiffany 珠寶前設計師,畢卡索的小女兒 Paloma Picasso(帕洛瑪·畢卡索)
其中就包括另一位時尚大佬Valentino,他有一陣也不時會和老佛爺與 YSL 一起在夜店裡玩兒。
但不是只和他倆玩兒。在每一個走進 Studio 54的良夜,Valentino 身邊都有名流與仙女的陪伴,比如,流行音樂之王 Michale Jackosn 的初戀,當年的「頭號美人」Brook Shield(波姬·小絲)。
Valentino 和 Brook Shield
除了三位好基友,裹身群女王Diane von Furstenberg和極簡先鋒Calvin Klein也是這種場合的常客。
Brook Shield 和 Calvin Klein
所以這些錦衣夜行的大腕以及夜店裡的盛裝盛景就像磁石一樣吸引著對時尚有欲的小青年們。當年的Tom Ford就是一個。
總有人說 TF 是最性感的男人,作品裡也都是性感,實際他的性感養料最初都是從夜店裡汲取的。
舞池裡的髮絲起落、汗液四濺,空氣中的鐳射閃爍、酒精蒸騰,黑夜裡的耳鬢廝磨、曖昧暗湧,這些對 TF 來講都帶著天然且強烈的性感屬性。
而酒池肉林中的華服美衣也讓他對五光十色的時尚圈充滿了欲望。TF 一邊蹦迪一邊頓悟,好吧,這就是我想要的。
他在夜店裡對「性感」有了紮實地了解,更形成了自己的認知。TF 後來也坦言說,自己作品裡的性感跟活色生香的俱樂部分不開。
另外一個受夜店文化影響很深的大拿就是Marc Jacobs。當年他只有15歲,Studio 54 規定未滿16歲不得入內。因為迫不及待地想進去看一看時尚圈的大場面,聞一聞被汗液與荷爾蒙滲透的尖端時尚,他把這當成了挑戰。
然後他就成為了那裡年齡最小的蹦迪 boy。
有了第一次之後,Marc 就一直在 Studio 54 混了。但他不是個普通的夜貓子,他是等待破舊立新,頗有思想的年輕人。進去時,他在舞池裡扭動身體,肆意觀察;出去後,他要成為最佳時尚的締造者。
受這種高端夜店時尚的影響很深,Marc 之後不僅常從當年的盛景中找到設計靈感,2015年還照著 Studio 54 的風格設定了自己秀場派對的著裝要求。
是因為想蹦迪才學的時尚,還是為了學時尚跑去蹦迪是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
Tom Ford 和 Marc Jacobs 在成名後都直言不諱夜店時尚對於自己職場以及作品的重要影響。
「不蹦迪就沒法搞時尚」,不是得了便宜賣乖,而是一個業內共識的真理。
去蹦迪,尤其是去上檔次的地方蹦迪,弄潮兒們多時都會花費幾個小時來準備他們當晚爭奇鬥豔的裝扮。完成一套最前衛的 look,甚至 DIY 創造出極具新意感的單品。
這些素材都會與設計師腦海裡的資料庫產生碰撞或是化學反應,繼而為自己的創造力添磚加瓦。
時尚來源於生活與社會,這樣面對面的「一手」資料,讓自己的作品更加容易與人產生共鳴。同時這樣的面對面也是拓展人脈關係的靈丹妙藥。
在「人才濟濟」的夜店裡,最早模糊了性別界限的傳奇超模/音樂人 Grace Jones 是被 Andy Warhol 帶到了 Studio 54,在那成為了派對先鋒與交際花,也在那裡走紅。
Andy Warhol 和 Grace jones
之後她就去了巴黎,又在 Le Palace 結識了 YSL 和 Kenzo。然後她就穿著 YSL 的吸菸裝拍攝了那張最經典的專輯封面。
標誌性的《Nightclubbing》專輯封面
還無數次的登上 ELLE、Vogue 等時尚大刊,所以實際她之後的成名與成功都離不開當年去夜店蹦迪收穫的有效人脈。
這就是第二個蹦迪對於時尚的重要意義:社交生活。
一個不爭的事實就是,社交在時尚產業中佔著很大的比重,它給你帶來的可不僅僅是幾個凌晨三點一起去推杯換盞、群魔亂舞的狐朋狗友。各色 club 實際是一個獲取資源與合作的2合1領地。
設計師、音樂人、造型師、攝影師... 放到今天還可以加上 ins 紅人,認識一個有著同樣審美觀、氣味相投的朋友可能會在專業上給你極大助力。
滾石樂隊主唱 Mick Jagger(米克·賈格爾)的前妻 Bianca Jagger 對於很多設計師與藝術家來講就是這樣一個人物。
時裝大師 Halston 把她當繆斯,而這位影響力過人的交際花也幫 Halston 帶火了自己的品牌。
還幫 Andy Warhol 把他的「Facotry」變成紐約名利場中心。
說到Andy Warhol的「銀色工廠」(TheSilverFactory),就更是大夥獲取資源的好去處了。這裡白天是辦公室,一到晚上就秒變夜店,由 Warhol 社交圈主導的大型蹦迪現場,到場人幾乎包含了60年代~80年代所有在紐約出沒的知名人物。
他們之間可以任意相互調戲,獲取資源不說,因為任何人都可以隨意進出,所以有很多想獵奇的粉絲和文藝愛好者也都能進場達到自己的目的。
這樣神奇的歡樂場對於有心人來講實在太好用了。
如果不去蹦迪,以上這些可能發生嗎?夜店或者俱樂部,不僅僅能讓時尚圈消遣作樂,更是他們獲取靈感、資源與合作的地方。
各種新鮮且前衛的造型,加上時髦有趣更有益的人群,讓夜店成為了最重要的福利場。
姐妹們有喜歡蹦迪的 party animal 嗎?你們有愛去的夜店嗎,發生過什麼有趣故事嗎?留言分享給我們吧。
本文編輯:熙紫
美術編輯: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