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臺記者:王埜
本文為貴州交通廣播原創,轉載請註明出處。
更換車輛的前擋風玻璃後,這個問題不能忽視。近日,在貴州織金縣,一位駕駛員因為自己車輛的前擋風玻璃損壞,進行更換後沒有注意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民警對其進行了處罰。
當晚,一輛貴F籍小型汽車通過交警執勤點接受檢查時,民警發現,該車前擋風玻璃上未按規定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得知要被處罰,駕駛員趕緊解釋。
駕駛員稱自己車輛的前擋風玻璃因損壞更換了新的玻璃。更換後,玻璃上的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就和舊玻璃一併扔掉了,根本沒注意這個問題。
最後,民警依法對駕駛員處以駕駛證記2分,罰款40元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如果有更換車輛前擋風玻璃的駕駛員,就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