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管理制度
學校的食堂工作是整個學校工作的一個重要的環節。學校食堂的硬體建設無論是炊事設施現代化,餐廳的布局,還是管理手段都要達到有關食堂標準化的要求。
1、依法辦學校的食堂。食堂必須按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食品衛生監督機構申請衛生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食堂必須經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審核和竣工驗收。對上級部門的意見要及時處理。
2、校方有關人員要隨時對食堂進行檢查。發現食堂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及有關法規的,校方要採取有力措施對食堂進行整改,並追究食堂經營者或者管理者的責任。
3、學校的早、午、晚餐供應的監管工作由校長負責,食堂的日常監管由後勤主任負責,食堂衛生監管由學校食堂庫管員負責。
4、重點做好食堂的衛生、環保和安全保衛工作。
5、非食堂工作人員禁止進入食堂。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設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領導及各部門職責。
2、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3、學校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4、學校與食堂工作人員籤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食堂各崗位負責人全面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食品安全工作。
5、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堂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食堂無水化操作制度
為提高我校食堂的衛生標準,減少細菌滋生,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要求除清洗肉、菜和洗刷餐具用水外,衛生的清理實行無水化操作,具體要求如下:
1、做地面衛生清理時,嚴禁用水衝洗,要按照要求先用笤帚掃淨地面殘渣,然後用溼的帶有洗滌劑的拖布清除地面汙漬,再次用幹的拖布吸乾水分,最後再用吹風機吹乾地面,保證地面乾燥。
2、在清洗菜品和餐具時,必須控幹蔬菜和餐具上的水分後再進行搬運和加工,杜絕將水分滴到地面上。
3、在加工過程中要時刻保持地面乾燥乾淨,垃圾必須隨時扔進垃圾桶,不得隨意丟棄地面。
4、在脫皮、切菜等用水機械操作時,要用容器接住汙水,然後再排入地溝,避免地面徑流。
5、食堂室內案板、機械等的衛生,在打掃時必須遵守一清渣、二去汙、三抹乾的步驟進行。堅決杜絕用水衝洗,以衝代抹。
加工經營場所管理制度
1、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置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滋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工作,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及時滅殺。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及時投藥、清理,並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 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帘、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沒第一責任人。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實行校領導陪餐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學生膳食營養安全委員會民主評議制。
3、學校食堂、食品商店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食品商店食品衛生安全、飲用水衛生安全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籤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業整頓或中止承包合同。對發現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學校應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平時檢查由班級生活委員負責,學生相互檢查,相互監督,注重培養和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飲食習慣。定期檢查由學校總務處負責,每周三對學生自備菜進行檢查。
5、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食品商店、自備飲用水、學生自備菜的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拒不實行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的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