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完成後,我國也在不斷完善農村土地承包製度,關於耕地和基本農田的新規定也在不斷出臺。這兩年來,修訂後的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也落地實施,保障農民土地和住房權益的同時,我國也新增了不少和耕地建房以及和宅基地使用有關的新措施。
例如: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蓋房、不得改變耕地的性質、破壞耕作層的規定。又如;在宅基地使用方面全面落實「一戶一宅」政策,建房要執行「三到場」措施,辦理三大證明等等。
從這些措施可以看出,如今,農村隨意建房或違規使用耕地的行為已經不被允許,一旦違規就會被責令拆除。
今年,在各地區,亂佔耕地建房和耕地「非農化」的現象也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自八月份以來,多個部門發布了一系列和耕地保護有關的措施。在自然資源部的指導下,各地區現在也制定了和亂佔耕地有關的「八不準」措施。這段時間,在很多省市都迎來了亂佔耕地建房有關的整治行動,這也意味著,農村耕地已經開始整頓,其中有三類土地也會被責令收回,農民要引起重視,別再亂建了。
1、非法買賣耕地建造的違規房
大家都知道,宅基地是允許在內部轉讓的,村民有建房需求可以向村裡有宅基地的人轉讓。但對於耕地的管理,我國是禁止人們非法買賣的,這條紅線是不可逾越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非法買賣耕地進行建房情況依舊存在,有些人無視法律法規在村裡非法買賣耕地建房、建廠或建倉庫。
對於這些行為,現在我國已經發布了整治通知,只要是非法買賣耕地建造的「新增房」,都會責令當事人拆除,並要求恢復耕作層。涉及買賣的雙方也會受到處罰,非法買賣的耕地也會有可能會被村集體收回。
2、流轉農民耕地後長期不種糧的
現在我國是鼓勵農民把閒置的耕地流轉給工商資本和涉農企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農業的。這些年來,的確有很多人在國家號召下到農村租用農民的承包地耕種糧食。但在最近三五年,農村卻出現了一個現象,流轉承包地不種糧導致耕地「非糧化」的情況很嚴重。
為了改善這一問題,我國也在今年的十二月份下發了《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在該意見中我國也要求各地加強監督監管力度,對公司資本大規模流轉耕地進行不種糧的「非糧化」行為給予糾正嚴懲,如果流轉的承包地閒置多年且不種地的,村集體可以按照規定收回承包地,並立即停止其享受的所有扶持政策。
3、搶佔、強佔村民耕地建房建廠
以前,在農村地區,佔用自己耕地建設住宅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但那個時候,我國對於農村的管制並不嚴格,所以,在耕地建房的現象也很普遍。然而,隨著農村的建設和發展,我國對耕地的使用也採取了一系列嚴格管制措施,除了不能違反一戶一宅的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之外,今年我國也發布了文件要求各地分類整治耕地「非農化」的現象,尤其是那些搶佔、強佔村民土地進行非農建設的現象,必須採取「零容忍」的態勢嚴查。
如果佔用耕地建造的違規房是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搶佔強佔建造的都必須責令拆除,其違法佔用的耕地也會按照規定歸還給被佔用的村民。
從上述的這些措施可以看出,我國採取新一輪的整治行動也是為了保障農民群眾的土地權益。如果流轉農民的土地不種糧,僅是為了騙取補貼的話,那麼對村民是很不公平的,大量的農田被「非糧化」,不僅會影響耕地質量,還會給降低糧食的產能。
而那些非法買賣耕地的情況也會給國家的糧食生產帶來嚴重的影響,以後在分配土地的時候難免會讓部分村民覺得不公平。另外,在沒有徵求村民的同意下就搶佔、強佔耕地謀取私利的行為也必須嚴懲,不然村民的權益很難再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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