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21日報導,近日,有網友發布一段視頻,稱自己在雲南旅遊時被導遊強制要求購買玉石,自己沒買就被趕出去淋大雨。視頻中,大巴車前排一位導遊模樣的年輕男子說:「中國沒有純玩團,你不要說我想買就買,不想買就不買,我不管你多牛,這是在雲南。」涉事旅行社對北京青年報記者稱,視頻中導遊系其屬下「優秀導遊」,並稱「遊客有責任配合導遊完成購物」。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則表示,嚴禁旅行團對遊客強買強賣,即使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購物行程,遊客也有權選擇不進店。
蜜月旅行遇「強制消費」
小張今年8月剛剛與愛妻結婚,因為兩個人都很喜歡的一部電影,所以不約而同地選擇了雲南作為自己的蜜月旅行目的地。9月4日,兩人從陝西寶雞出發,開啟了價值1080元(不含往返機票)的雲南六日行旅程。行程第4天,一大早導遊就把一車人帶到了滇西翡翠交易中心,並要求大家一定要在店內購物。據同車的4號家庭遊客回憶,進入商店之前導遊就跟大家說:你們別進去了空著手出來,也別進去了躲廁所裡,男的我親自抓你們出來,女的,我讓別人抓你們出來。
覺得自己被威脅的小張選擇不在這家購物點購物,沒想到卻因此引來樓層經理的咒罵,還告訴自己既然不買東西就不要在店裡躲雨。導遊大春也在此時追出來說,既然你們可以不買東西,自己也可以不帶你們進景區。
在店外淋了近一個小時的雨後,其他團友終於結束了購物,小張夫婦終於得以回到大巴車上。也就是這個時候,小張拍下了傳到網上的那段視頻,視頻裡導遊大春正在提醒大家寫評價單,大春說:「中國沒有純玩團,你不要說我想買就買,不想買就不買,我不管你多牛,這是在雲南。」
視頻截圖
導遊也遭同團遊客投訴
團裡另一位來自武漢的遊客丁某告訴北青報記者,大春導遊一開始還不錯,到第四天突然像「變了一個人」。
丁某說:「他當時讓我們在一張聲明『自願購物』的表上簽字,說什麼『要投訴趕緊投訴』。我們想著後面還有幾天要他帶團,就沒說什麼。」
據丁某介紹,6天行程裡他們這個24人的團隊應該消費了五萬元以上,自己也在第一家翡翠店挑了一款價值660元的翡翠戒指。在原本也開翡翠店的丁某看來,這款戒指可能只值幾十塊。「為了支持他們工作沒辦法。」丁某說。
丁某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是被朋友介紹來的,當時報的是2000元一個人的零購物團,後來旅行社致電自己詢問行程情況時自己有反映大春導遊的問題,旅行社當時給自己道歉了。
當地稱涉事者系「優秀導遊」
北青報記者隨後聯繫了小張雲南行選擇的昆明中北國際旅行社,旅行社負責人告訴北青報記者,小張他們籤訂的旅遊合同中原本就包含了購物行程,自己也在他們入團時告知了這一行程,因此「遊客有責任配合導遊完成購物行程」。這名負責人還表示:「遊客可以不購物,但不進店就算協議違約,可以要求遊客籤字離團」。
對於小張舉報的導遊強迫自己購物的情況,該負責人解釋說,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店消費的所有商品享受國家規定的7天無理由退換貨,「導遊強迫購物沒有意義」。針對小張發布的視頻,該負責人稱,視頻中導遊並沒有辱罵遊客,「也沒有說不買東西會怎麼樣」。他表示,「同團的也沒有其他遊客投訴導遊」,所以旅行社只能依據「差評」,對導遊大春罰款了500元。
這名負責人向北青報記者出示了其旅行社網站上其他遊客對這6天行程的「五星好評」,並表示,大春導遊一直以來「評價都還不錯」,是旅行社的「優秀導遊」。小張夫婦提出的要求「開除導遊」,必須要有相關證據,畢竟旅行社也跟導遊籤了勞務合同。
該負責人說:「遊客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我覺得可能小張跟導遊之間存在誤會。有錯沒錯不是我們雙方說了算,我們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意見。」
針對遊客反映的因為不購物被導遊和商店老闆趕出商店淋雨一個小時的情況,該負責人稱,沒有接到小張關於這件事的投訴。「據導遊說,當時是小張自己不願意繼續在翡翠店裡購物。」
遊客有權選擇是否進店
據云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工作人員介紹,當地旅遊局嚴禁旅行團對遊客強買強賣,即使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購物行程,遊客也有權選擇不進店、不購物。如果確有強制購物的情況,遊客可以聯繫當地旅遊局進行退貨。如果導遊在帶團過程中對遊客有辱罵等行為,遊客可以利用錄音、視頻或其他遊客的證明進行舉報,旅遊局會視具體情況對導遊處以罰款等處罰措施。
旅遊執法總隊的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1000多的價格在當地並不能算是低價遊,屬於中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