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最高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近年來檢察機關推動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情況,發布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十大典型案(事)例。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童模妞妞被踹」事件被最高檢列入十大典例。
「童模妞妞被踹視頻」在網上流傳
2019年4月,「童模妞妞被踹視頻」在網上流傳,童模群體權益保護問題迅速引發社會關注,童模輟學、超時拍攝、遭受辱罵毆打、違法代言等問題凸顯。
「妞妞事件」後,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檢察院在省、市兩級院的指導下,積極開展涉眾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律監督,多次對轄區內「童模妞妞被踹」事發拍攝基地進行走訪調查,聽取各方意見,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青團濱江區委會商研判,並於2019年5月會籤《關於規範童模活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見》。
該《意見》明確童模活動範圍,對活動場所、內容、強度等作出詳細規定,如規定不得讓兒童穿戴有違公序良俗的服飾進行拍攝,不得因童模活動使兒童輟學或變相輟學等。同時明確童模行業從業人員及監護人的責任,突出強調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童工,不得實施毆打、辱罵等虐待行為等。同時,相關職能部門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幹預。必要時,檢察機關可通過公益訴訟等形式對童模進行司法保護。
據悉,該案例的典型意義在於,網際網路經濟的發展使兒童模特成為新興產業,同時也暴露出兒童權益保護相關問題。為此,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主動與行政執法機關和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密切協作,推動建立檢察機關牽頭的童模保護機制,共同對童模行業中存在的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進行監督規範,給童模穿上「法律保護服」,攜手為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