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諾基亞的員工培訓教材裡,有一個形象生動的例子解釋了手機 「 漫遊 」的工作過程:
一位教授週遊世界。第一天晚上,他將在西班牙的馬德裡留宿。於是他聯繫到馬德裡的一家酒店註冊登記。酒店 服務 臺認真地檢查了教授的身份證件,證件中記錄了教授所有重要的私人信息:名字、國籍和身份。檢查後,服務臺發現教授的籤證行將過期,於是服務臺決定聯繫教授所在國的大使館,進一步確定教授的身份和國籍。大使館的回覆證實了護照上的所有信息屬實。於是教授被認可入住酒店,與此同時,教授所在國的大使館也將教授當前的行蹤記錄到自己的資料庫裡。教授入住之後,開始享受酒店的基本服務,比如住宿、洗浴。當然,如果他願意,出一定的額外費用,他還可以享受酒店的附加服務,比如,桑拿、遊泳、送飯上門等。酒店在這個過程中作了三項基本事情:①提供服務;②將客人信息記錄在案;③將客人行蹤通知客人的所在國大使館。
教授的下一個旅遊點是法國巴黎。他將馬德裡的酒店結帳並註銷住宿記錄。然後在一家巴黎的酒店重新登記入住。於是巴黎的酒店重複了馬德裡酒店的規範流程,將教授的相關信息登記並儲存在酒店資料庫中,同時通知教授所在國的官方機構,使得教授的即時行蹤在其所在國的資料庫中亦有記載。
大多數手機用戶都知道,所謂手機的漫遊,是指手機目前所處的位置在它所登記的本機服務網絡覆蓋範圍之外,比如,用戶的手機登記在北京的中國聯通網,而它目前所處的位置在杭州,不在北京中國聯通的網絡覆蓋範圍裡。這時該手機需要藉助當地的手機通訊網絡行使各項通訊功能。手機的漫遊過程和我們上面例子中教授的旅行方式原理相同。手機在這個過程中扮演著教授的角色,手機登記註冊的服務商 (讓我們權且稱其為本機服務網,其中包含我們前一節提到的本機定位登記系統)相當於教授的所屬國機構(大使館),手機當前所在地手機服務網絡系統中的訪客定位登記系統(假設和該手機的原始登記服務系統—本機定位登記系統不是同一系統)相當於故事中教授下榻的酒店登記系統。
當手機游離於自身的本機服務網之外時,會不時地接受到當地手機服務系統中的訪客定位登記系統.發出的系統標識信息,包括我們前一節提到的系統標識碼。手機接到這個信息後,會將得到的系統標識碼同手機上的系統標識碼做個比較,當發現這兩個標識碼並不一致時,手機就會自動向這個定位登記系統發送一個請求臨時登記的信息。訪客定位登記系統接到這個請求後,將手機上的識別碼予以登記,並連同手機定位信息一塊兒存入自己的資料庫,同時將這些信息送往手機所屬服務網中的一個類似的數據中心(本機定位登記系統)。二之後,當地手機服務網絡便開始為這個來訪的手機提供通訊服務。這就類似於前面那個例子裡教授在馬德裡酒店登記入住,酒店服務臺同時把這個教授的即時信息通知給教授的所屬國數據中心一樣。手機在享受當地網絡服務的同時,它的行蹤也同時在本機服務網中登記在案。當手機從甲地移動到乙地時,採用同樣的方式和乙地手機服務網絡中的定位登記系統登記註冊,乙地的手機網絡定位登記系統將相同的定位信息存入自己的資料庫(信息中心),並再次轉告手機的本機服務網絡控制中心。與此同時,甲地的信息中心因為了解到該手機已經脫離自己的覆蓋區,便會將該手機的臨時定位數據清掉。
所以,在這個操作模式中,一個最為關鍵的結果是一部手機的定位信息,被時時刻刻儲存更新在它所登記註冊的手機服務網絡的信息資料庫裡。這才使得在任何時刻,我們在前一節提到的,該機服務網絡中的行動電話監控轉換中心都能夠根據資料庫裡的定位數據找到這部手機,並將呼叫它的電話即時連接過去。
還有一種情況,在手機用戶游離在自己登記的手機服務網絡之外時,也即在漫遊狀態時,如果漫遊地的手機服務商和該用戶手機所屬的服務商(本機服務商)之間沒有合同關係,那麼該手機則處於信號盲區,手機失去通訊和網絡應用功能。這時手機會給出不在服務區內的警告。
從社會生活層面考慮,「漫遊」應該是「遊」的最高境界。「漫」是代種全身心的鬆弛,因而可以遊得漫不經心,甚至可以遊得漫無目的。同時「漫」又可以成就一個思維境界的純化,在其中滋生感性中最理想的語言畫面。古代許多文人騷客莫不是在這種漫遊處境下寫出流芳千古的絕唱來。不過處於漫遊狀態的手機卻全然沒有這種意義上「漫遊」的瀟灑,手機用戶通常要為此付出額外的代價。
但任何負面的東西都可以被精明的商人作為開始一個新商業運作方式的轉機。近幾年美國的手機服務計劃基本全部採用了Any State to Any State的模式,也就是「無漫遊全國通話模式」。用戶交納一定的月金,便可以獲得500-700分鐘的免費全國通話時間,也就是說在這幾百分鐘範圍內,用戶可以從美國的任何一個地方,同任何一個其他地方的人免費通話。即便手機用戶在異地被切換到了其他手機服務商的網絡上,也無須繳納額外漫遊費用,雖然此時的手機處在典型的漫遊模式裡。本書作者之一曾在2008年秋末,從波士頓地區出發到加拿大旅遊,行程進入到美國佛蒙特州北部,我們注意到手機信號從本機服務商T-Mobile的網絡,切換到了Unicell。也就是說,即便是在不同手機服務商之間「漫遊」,作者也無須為此付出額外的花費。
不過,真正讓我們有所感觸的倒是在加拿大境內的手機服務現狀。我們的行程雖然行止於加拿大東南的許多旅遊城市和景區,但這些城市和景區之間的大面積地域都處於手機信號盲區。加拿大地廣人稀,居民大多集中居住在主要城市附近,城市之間的大片領域往往人煙稀少。手機發射塔覆蓋面積小,所以覆蓋大面積服務區需要密集建塔,發射塔的維護建設成本需要一個龐大的用戶群作為支持,由於加拿大城郊地區缺少足夠大的固定手機用戶群,所以限制了在這些地區建手機信號塔,提供手機網絡服務的商業合理性和可行性。
這便產生了一個手機服務悖論。人煙稀少的地區往往更需要方便可靠的通訊工具作為與外界聯繫,作為防止意外、尋求救援的媒介。手機無疑是最具有這些理想特性的通訊工具。但在手機服務這個特定領域,商業市場的擇優汰劣原則卻徹底背離了社會需求的基本價值觀。
人類已經為這個市場和需求之間的分裂付出了生命的代價。2008年的歲末,住在美國加利福尼亞的一個韓裔家庭在節日期間走訪親友。在聚會結束返家的路上,這個四口之家在暴風雪中迷了路。最後汽車燃油耗盡,一家四口人被困在荒無人煙的山區裡,手機在這個地區根本沒有信號,無法與外界聯繫。最終男主人為了妻子兒女的生命,決定自己單身徒步外出求救。但終因再次在大雪中迷失,最後力竭、凍餒而死。幸虧聰明的女主人在不得已之下,將四個汽車輪胎卸下,點燃取暖。最後幸運地等到了救援人員,救下了自己和兩個幼小的孩子。
其實這個悲劇也許是可以避免的。悲劇中的主人公對自己的手機在非常情況下的效用未必十分了解。在手機沒有信號的情況下,並不一定意味著和外界聯繫完全沒有可能。除了手機用戶需要充分了解手機性能,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最大程度利用手機的救急功能外,國家政府也應該從立法角度為公民提供更方便有效的救急環境。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針對救急電話911的使用,對手機服務商提出了多項服務要求申用以幫助在危急中使用手機求救的民眾:
1.必須將所有911求救電話轉接到公共安全接應系統(Public Safety Answering Point, PSAP),不論呼救者是否為該服務商的客戶。也就是說,即便手機用戶與當地手機服務商沒有服務合同,手機服務商也必須為該用戶提供911救急服務,轉接911呼叫電話。作者為此做了一個試驗,將SIM卡(手機的通訊網卡)從手機中取出,隨後撥打一個普通電話號碼,手機屏幕顯示:「僅可以撥打救急電話」。表明沒有SIM卡的手機仍有撥打911救急電話的功能。
2.手機服務商在向公共安全接應系統轉接911求助電話時,必須將求助者的手機號碼,以及求助者的定位信息,或者求助者所在的信號覆蓋區的基站位置通知公共安全接應系統。位置信息的準確程度要做到50-100米。
3.到2012年9月11日(對應於911),各手機服務商必須有能力提供手機求救者的更為精確的位置信息。這些舉措應該為其他沒有制定相應措施的國家所效法或改進。動用國家資源和法規為民眾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系統應該是政府的主要職責之一。
本文源自網絡,作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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