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聊過了化妝品防腐劑,大家都已經了解防腐劑在化妝品中起到的作用——防止化妝品因為細菌、真菌等微生物而導致腐壞。
這期我們聊聊關於化妝品的保質期。
大家都知道化妝品過期了不能再用,會對皮膚造成很大的刺激。但怎麼才能真正看懂化妝品瓶身上標註的保質期期限呢?其中可是蘊含了很多小秘密。
問:化妝品保質期的真正含義
答:《化妝品衛生規範》中關於保質期的內容裡寫道:化妝品的保質期是化妝品在一定的儲存條件下,保持化妝品品質的期限。在規定期限內,產品的品質、顏色、氣味和其他性能都有保障,可以放心使用。
也就是說:我們的產品,在標註的期限內,應符合產品標準和標籤中規定的品質。
但!化妝品保質期是有構成條件的:
貯存條件(貯存條件必須標註在產品標籤中,比如:常溫保存、避光保存、陰涼乾燥處等)以及保存期限兩部分組成,缺一不可。
這麼說可能有點難理解,舉個簡單的例子:
我在專櫃買了一瓶正品面霜,標籤上標註了常溫保存,保質期3年。但我拿回家之後沒有馬上打開用,還放在了桌上常常能曬到太陽的地方。2個月後當我打開使用的時候,發現產品變質了。這時我去找櫃檯說理,是不能得到賠償的。因為我沒有按照產品規定去保存。反過來,如果我按照產品標籤中規定的貯存條件保存,在產品保質期內開封發現產品變質,這時候商家是有義務更換或退款的。
問:關於產品的開封保質期
答:這個好像是很多人還不了解的點,商品出了正常用數字或其他方式標註的保質期外,還有一個開蓋後保質期。看下圖:
一個小小的打開蓋子的瓶身,還標註了一個數字和一個字母:6M或12M。這就是化妝品開蓋保質期,它標註了開瓶之後的使用期限。
為什麼需要單獨標註這樣一個保質期呢?
因為產品的高風險期就是在開蓋之後。當我們打開一個新的化妝品開始使用後,產品會接觸空氣,會因為我們的手上帶有的細菌等微生物逐漸開始慢慢變質,縮短保質期。(關於開蓋後保質期,現在國家並沒有強制性規定必須標註在每一款產品上。)
一句話總結:標有明確日期(例如20230404)的是未開封使用期限,而小瓶子身上寫個數字和英文字母的則是開封保質期(例如6M或12M),推薦打開後在6個月或是12個月內用完。
問:超過保質期限的產品只能丟掉嗎?
答:首先要知道一個概念:過期≠變質。
前面提到了,保質期的概念是指在規定期限內,產品的品質、顏色、氣味和其他性能都有保障,可以放心使用。而不是說一旦超過這個期限,產品100%都會變質。就好比我們買的食物,有時候過期1,2天也還是可以食用的。
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也不一定都會發生變質。如果氣味、外觀、顏色等都沒有發生問題,可以繼續使用,但建議儘快使用完。但如果產品已經發生明顯變質變色、氣味異常、顏色變化的話,還是要儘快丟掉,有人覺得心疼硬著頭皮想快點繼續用完,這種行為很可能給肌膚造成傷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