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81400的網友留言諮詢:我司系一加工冷凍水果蔬菜的企業,已獲得出口食品衛生備案,備案項目為冷凍果蔬,我司出口冷凍桃、冷凍草莓等產品,是否必須有出境水果果園和包裝廠註冊登記?我司3年前在濰坊地區有備案草莓基地,現到期,想延期備案,被當地海關部門告知:根據出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我國與輸入國家或地區籤定的雙邊協議、議定書未有明確規定,且輸入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未明確要求的,出境水果果園、包裝廠可以免於註冊登記。此類冷凍水果是否必須獲得水果果園備案?
煙臺海關對此回覆:按照《出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我國與輸入國家或地區籤定的雙邊協議、議定書未有明確規定,且輸入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未明確要求的,出境水果果園、包裝廠可以向海關申請註冊登記。」請按照商品的實際狀態歸類後辦理,如有不明之處可以諮詢我關綜合業務二處,聯繫電話0535-3061285。
【來源:膠東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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