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木子 審丨易桉
導讀:入戶盜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犯罪嫌疑人進入別人家中,不管是一次還是多次,也不管盜竊的是幾百元還是幾萬元,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違法犯罪之人必須接受法律的嚴懲。而今天要講的這件事情是,犯罪嫌疑人涉嫌盜竊罪,而犯罪嫌疑人又被趕回來的屋主「傷害」了。
在現實生活中,一談到猥褻的相關話題,人們可能會自然而然地想到女性受害者,其實一部分男生也有過這樣的「危險」。近日發生的一件事引起熱議,一個小偷在進行非法入室盜竊時,不但沒有獲利,反而還被「侮辱」。
小偷入室搶劫
45歲的黃某一個人住,當天剛慶祝完自己的生日,開心的飯局結束後,黃某獨自回家,可是還未到家門口就發現家門開著,她在回想是不是自己走的時候沒有關門,此時的她有點醉酒狀態,頭腦不太清楚,直接就進入屋子。
也許是大量酒精起到了壯膽的作用,她進入房間之後發現一個陌生男子正在翻箱倒櫃找東西,黃某竟然沒有感到害怕,黃某直接拿過一條繩子從後面捆住了小偷,小偷沒有反應過來,再加上本身體型瘦弱,直接就被黃某捆著了。
小偷稱被強姦了?
接下來發生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黃某竟然沒有選擇報警抓小偷,而是覺得小偷長得不錯,有酒精的作用,黃某關上門強行和小偷發生性關係,小偷最後是落荒而逃。
事後小偷越想越難過,覺得自己受到侮辱,便決定向警方報案,那麼整個事件的責任歸屬應該如何劃分呢?猥褻指的是在一切未經他人許可而強行進行的一系列惡意行為,而且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猥褻罪的對象包括女性和男性,所以黃小姐的強迫行為可以構成猥褻罪的罪名。
而一切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盜竊財務、非法入室盜竊財務的行為都有可能構成盜竊罪,而本案中小偷非法進入黃小姐的私人住宅,而且破壞屋內秩序,其實不光是私人住宅,包括院落、漁船、帳篷等一系列作為人們生活固有私人場所,這種行為都足以構成入戶盜竊罪。
本來是一個人的罪名,卻變成了兩個人犯罪,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一定要憑藉著合法勞動來獲得,而不是通過一些歪門邪道來獲取。而本案件中的黃某,也嚴重違法,所以兩個人都有觸碰到法律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也就是說,男子涉嫌盜竊罪,黃某涉嫌強制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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