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17:0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白紙黑字籤訂的《民宿承包經營合同》眼看即將到期,承租方卻當起了「釘子戶」,耍起了無賴?出租方一怒之下將其訴至法院,案子勝訴,被告方卻拒絕騰房。咋辦呢?
近日,德清法院依法妥善執結了這起民宿承包合同糾紛案件。
案情回顧����
2016年9月,德清某管理公司與莫幹山某民宿業主籤訂了《民宿承包經營合同》,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民宿,每年承包費用85萬元並按月支付,承包期限6年。
2018年底起,管理公司因經營不善資金出現缺口,便開始拖延支付承包費,民宿所屬的業主多次與其溝通提醒其履行合同義務,可對方還是繼續拖延支付。面對如此「耍賴」行為,為避免遭受更大損失,今年3月,民宿業主具狀向德清法院提起訴訟。
德清法院審理後,判令解除《酒店承包經營合同》,被告交還民宿用房及相關營業執照並支付承包費用89萬元(計算至2019年12月31日),其後因被告遲延騰退房屋對原告造成的損失,以年承包租金85萬元標準計算至交付時止。
「三赴」執行現場
判決生效後,管理公司拒不履行義務。11月18日上午,德清法院執行法官姚霄帶隊前往該民宿執行,管理公司負責人提出需要整理帳目,在三天後主動移交房屋鑰匙、營業執照。姚法官考慮到,強制騰退可能給雙方帶來不必要損失,同意管理公司負責人提出的方案,同時要求按照承諾時間主動騰退。
執行法官第一次騰退房屋
三天一到,姚法官又趕赴現場,可這次迎接他們的卻是緊閉的大門。撥打負責人電話,也無人接聽。
接下來的幾天,姚法官藉助「三員治理」 執行模式的優勢,與該轄區執行網格員進行聯繫,要求網格員協助排摸管理公司負責人的社會關係,與負責人取得聯繫。管理公司負責人終於給執行法官打來了電話。
「有牴觸情緒我們也確實理解,但是你們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的行為不僅是不對的,還可能涉及到拒執犯罪。現在民宿無法正常營業,雙方損失都很大,大家可以坐下來好好協商,制定一個合適的履行方案。」在姚法官的釋法說理之下,管理公司負責人主動提出要與民宿業主坐下來協商履行方案。
執行法官最終成功騰退房屋
11月25日,姚法官第三次趕到執行現場,在多番調解下終於就執行方案達成一致,管理公司負責人同意配合騰退房屋交出鑰匙,並當場支付30萬元,餘款按月分期支付,民宿業主表示同意,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該民宿得以順利交付。
來源 | 德清法院
原標題:《承包民宿起糾紛 執行法官「三赴」現場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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