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個旅行社提前「鎖定」遊客的商業行為越來越普遍,臨時退團導致的退款糾紛也越來越多。今天是「3·15」,記者昨日採訪獲悉,去年第四季度福州涉及旅行社及在線旅行社的22項投訴中,有9項與取消出行導致的退款糾紛有關。
那麼,市民因天氣原因或自身健康原因取消行程後,預付款、團費到底能不能退?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已交預付款 未成行能退款嗎?
莊女士表示,去年初她在福州報名參加了某旅行社的歐洲遊旅行團,並提前交了1萬元預付款。
「我是看這個項目確實挺合適的,價錢和線路都好,腦子一熱就交了定金。」她說,這個旅行團去年就要出發,但她家裡要裝修,親戚家又出事,她始終抽不開身,去年底她聯繫某旅行社說自己無法出行,要求退團。
該旅行社人士表示,莊女士已經付了預付款,在報名協議上,旅行社已經明確預付款的用途,並告知消費者如果取消行程將會產生哪些損失等等。
「遊客付了定金,我們就要保障她出行,所以必須提前預訂機票。同一個目的地的旅遊產品,因為選的航空公司不同,產生的費用也有所不同,比如有的航空公司會在不同時段多次收取定金,退訂越遲損失越大。根據今年的最新政策,『法荷航』的產品,46天內取消行程遊客將損失70%的機票款,22天內取消將損失機票全款。我們會在報名協議的最後寫明,如果實際產生的損失大於報名協議上的比例,遊客需按照實際比例來支付損失。」該旅行社負責人說,在旅遊業界,東南亞的包機產品一旦退團相當於費用全部損失。
該旅行社認為,莊女士要求退團時已經產生實際損失7000元,旅行社只能退3000元。最後,經過協商,莊女士表示「認了」。
福建中美律師事務所的林律師表示,旅遊合同是保護旅遊者及旅行社雙方合法權益的法律依據,也是處理旅遊糾紛的法律依據。在籤訂旅遊合同之前,消費者應仔細閱讀合同的每一項條款,對補充情況要進行明確約定。同時,一定要選擇正規的旅行社,並主動問詢是否有報名協議、報名告知書以及補充協議等需要籤訂,以此降低風險。
退多少款 可根據約定辦理
去年「雙11」期間,市民邱先生在一個在線旅遊平臺上購買了一個海島遊項目(2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費用6000元。
今年春節前,邱先生計劃出遊,與旅行社確定了出行日期和團隊。但是,出發的前5天,邱先生的妻子突然生病了,邱先生次日向旅行社提出退團的要求。旅行社表示,臨時退團會導致全損,要退只能退團費的5%,也就是300元。
邱先生認為,他提前4天提出退團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旅行社應退團費的50%。邱先生說,雙方籤署的旅遊合同裡,解除合同的退款約定中明確寫了「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遊費用總額的50%退款」。但旅行社方面表示,邱先生不是提前4天,而是發團前3天的凌晨通過在線旅遊平臺的郵箱提出退團要求的,旅行社根本來不及反應,只能退5%。
最終,經過協調,旅行社只收取了邱先生50%的費用,其他費用退回。
多家福州旅行社的負責人表示,對於遊客的這種情況,他們也能理解,《旅遊法》第六十五條也規定,旅遊行程結束前,旅遊者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只是,每家航空公司和酒店申請退款的規定均不同,一旦發生意外,旅行社只能協助遊客退款,實際退款情況要根據航空公司和酒店的具體情況而定。例如,部分航空公司規定,如兩人同行,其中一人病退,另外一人可申請退款;如果是三口之家,最多可有兩名成年人申請退款。但是,大部分遊客的運氣沒這麼好,如果因為自身原因臨時退團,肯定會產生損失,作為遊客需要有契約精神,作為旅行社則需要盡力幫遊客減少損失。
雙方可詳細約定 退團處理方案
旅行社人士表示,旅行社每年都會舉辦多次大規模促銷,如「618」「雙11」和「雙12」等,這樣旅行社可以提前「鎖定」遊客和資金,再利用這些資源向景區、酒店爭取更好的條件。
提前蓄客漸成趨勢,遊客臨時無法出行導致的退款糾紛也迅速增加,有的旅行社去年接到的投訴有近1/4與此相關。
「建議遊客一手交錢一手拿合同,合同裡提前約定遇到突發情況如何處理等事宜。」林律師表示,遊客購買任何旅遊產品,只要付了錢,就應該拿到相應的報名協議或合同,此時需要仔細看相應的條款。一般情況下,如果線路相對複雜,旅行社都會準備一份詳細的報名告知書,以便遊客更加清晰了解各類條款細則,報名協議和告知書都屬於旅遊合同的輔助條款。
部分旅行社也開始注意提前約定退團的處理辦法。比如,一家旅行社的報名告知書中寫明,如果報名後遊客因自身原因提出取消行程,應承擔旅行社相關費用:出發前60天(含)及以上時間取消,預付款全退;出發前45天(不含)~60天(不含)取消,損失預付款的50%;出發前35天(不含)~45天(含)取消,損失預付款全款;出發前35天(含)進入開票結算階段,遊客確認開票後取消,則損失團費全款的75%;出發前7天(含)取消行程,損失團費全款,只退沒有產生的餐費/門票費。遊客如果同意就籤字確認,如果認為不合理可以向旅行社提出,看能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這樣能解決很大一部分糾紛。(福州晚報記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