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廣州市發展改革委發布公告,稱將於12月30日上午9時至12時舉行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聽證會,聽證事項是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在廣州市中心城區(包括越秀區、荔灣區、天河區、海珠區、黃埔區、白雲區、大學城區域等)內供應的自來水價格。
記者了解到,此次水價調整方向為調升:三個階梯水價都較現行標準有所上升,其中,第三階梯(每戶每月26立方米以上部分)最高漲幅為93.94%。此外,從每個階梯梯度看,要比現行標準縮小。
據悉,廣州近三次自來水價格調整時間分別為2001年、2006年、2012年,相應調價周期分別為5年、5年、6年。2001年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至每立方米0.9元,漲幅為28.6%。2006年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至每立方米1.32元,漲幅46.7%。2012年開始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第一階梯價格調至每立方米1.98元,漲幅50%,第二、第三階梯價格分別為每立方米2.97元、3.96元。
本輪調價周期從2012年起計算,至今已8年。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綜合水價與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幅均33%、31%,方案二約42%、40%,特種用水、低收入居民優惠水價未作調整,居民、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漲幅總體屬於廣州歷年調價中較低水平。根據廣州市價格成本調查隊於2020年6月至8月對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2019年度供水成本進行了監審,結果顯示單位供水定價成本2.25元/立方米。但2.25元/立方米中不包含2019會計年度帳面未反映出的新增投入工程項目固定資產折舊及利息貸款。經自來水公司核算,新增項目未納入2019年成本的金額為1.77億元,引起供水成本增加約0.12元/立方米。
據此,發改委提出上調自來水價,兩套價格調整聽證方案階梯範圍均較現行標準縮小:用水人口數4人或以下的居民家庭用水戶第一、第二階梯水量基數上限分別調整為20立方米、26立方米,如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各級階梯水量基數上限相應增加5立方米。
在方案一中,居民用水三個階梯水價標準分別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和7.2元/立方米。
在方案二中,居民用水三個階梯水價標準分別為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
此外,本市戶籍低收入居民家庭實行水價優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計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第一階梯水價計收。特種用水範圍維持洗車、洗浴用水。
關注焦點1:為什麼要調整水價?
這次調整自來水價格有四方面原因:一是落實國家政策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對價格激勵和約束並存的水價形成機制及動態調整機制、居民用水價格與非居民用水價格水平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二是促進綠色發展。落實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加強居民階梯水價、非居民超定額累進加價、差別水價等綠色環保價格政策,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社會節約用水,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三是合理補償供水成本,激勵提升供水服務質量。宏觀經濟自然增長、水資源費上調,北部水廠及配套管網、城中村供水改造等項目投產影響成本增加,且仍有服務到終端改造等在建項目費用陸續計入供水成本,應合理補償成本,保障供水設施良性運行,促進供水企業持續投入提升城市供水系統安全保障、終端供水服務、客服服務體驗等。四是理順水價機制。明晰各方權責,實現效率與公平的有機統一,營造行業發展內生動力,促進行業未來高質量發展,激勵提升供水服務質量。具體情況詳見聽證方案及說明。
關注焦點2:為什麼選擇在這個時間點調價?
自來水價格是對基本民生、營商環境等重要領域有影響的公共事業價格,屬政府定價範圍。定價程序包括成本監審、調研論證、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徵求公眾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等等。現正是履行徵求公眾意見、組織價格聽證階段。充分吸納各方反饋意見修改完善後,還有後續程序需履行。
本次水價調整已列入市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與聽證目錄,經履行公開徵求各方意見、專題研究、專家論證等法定程序,考慮目前物價形勢和重要民生商品價格運行相對平穩,確認各方麵條件均相對成熟,經報市政府同意組織召開聽證會。完成聽證程序後,市發展改革委將整理反饋意見,形成聽證報告。
關注焦點3:水價如何變?
現行水價標準
我市現行自來水銷售價格自2012年5月21日執行,至今已超過8年未作調整。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具體按第一、第二階梯水量基數上限每月26立方米、34立方米兩點,劃分成三級階梯用水量計收,4人以上用戶人口每增1人,各級水量基數上限分別增加6立方米。三級階梯用水量部分分別對應執行三級價格: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暫未實現「抄表到戶」居民用戶執行第一級階梯價格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為3.46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20元/立方米。
根據《.廣州市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調整聽證方案》,有2套方案供比選:
方案一:適度控制調價影響,以基本滿足供水企業「十四五」期間投建運營需求為目標,按「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不低於成本(含稅)水平,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補償成本併合理盈利水平」的要求,在合理盈利不超過淨資產利潤率10%的基礎上,調整自來水價格。
居民生活用水三個階梯水價標準分別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7.2元/立方米;新設居民合表水價標準為2.64元/立方米;低收入居民優惠水價維持0.7元/立方米不變;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費標準調整為4.54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維持20元/立方米。淨資產利潤率約9.39%。
各類水價調整表(方案一)
單位:元/立方米
備註:用水總價是指自來水價格及汙水處理費合計的用水價格,下同。
方案二:充分運用調價空間,以全面滿足供水企業「十四五」期間投建運營為目標,在合理盈利不超過淨資產利潤率12%的基礎上,調整自來水價格。
居民生活用水三個階梯水價標準分別為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新設居民合表水價標準為2.81元/立方米;低收入居民優惠水價維持0.7元/立方米不變;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費標準調整為4.84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維持20元/立方米。整體淨資產利潤率約11.79%。
各類水價調整表(方案二)
單位:元/立方米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申卉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黃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