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環衛工人起早貪黑地收垃圾、整理市容,但仍存在部分居民和單位,耍無賴拒不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甚至無視行政處罰決定書!
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區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行政處罰糾紛案件。
二道江區某裝飾行經營者齊某未按規定繳納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二道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20年1月3日予以立案,對齊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罰款500元。
但齊某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並未及時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以及罰款。近日,二道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向二道江區法院對齊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申請強制執行。
二道江法院受理此案後,依法對申請執行人所提交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繳費通知書、行政執法局立案審批表、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現場檢查記錄、詢問調查通知書、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強制執行事先催告書等證據進行審查,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被申請執行人二道江區某裝飾行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後既未申請複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經催告後至今未全部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二道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符合強制執行的條件,最後裁定準予執行。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五十三條: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法官寄語:
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指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而產生的費用。
徵收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提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的需要,更是促進環衛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是廣大市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環衛服務屬於有償服務,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繳費,我們自覺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履行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爭做文明守法市民。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劉振國 通訊員 楊蕾
【來源:中國吉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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