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中國經濟網記者 郭志旋 楊國華 鄭波
關於崇仁縣湯溪溫泉生態旅遊度假區項目的用地預審意見,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對該項目首批580畝用地已批覆。
旅遊開發被稱為沒有汙染的朝陽產業。正當江西省崇仁縣大動作開發湯溪溫泉生態旅遊度假村項目時,當地村民曝出該項目徵地千畝違規,未向相關政府部門報批,同時存在徵地補償偏低不到位和施工單位非法施工等問題。接到舉報後,記者一行前往崇仁縣展開採訪調查。
現場:路在平 溫泉水井已打好
湯溪溫泉,位於崇仁縣城以西約17千米左右的馬鞍鎮湯溪村旁的山麓,周邊山清水秀,處處綠色盎然。10月15日,記者來到湯溪溫泉施工現場,只見眼前是一條十餘米寬、已經平整好基礎的山路,有三四公裡。山路上塵土飛揚,一輛運土車飛奔而來,又飛奔而去。在路的盡頭,有兩臺大型推鏟機,正在不停地挖土,不停地鏟到低洼處,不遠處還有一輛壓路機,正不停地來回壓著山路。
隨後,在當地村民的指引下,記者來到湯溪村,見到了一口深不見底的鑽井。據村民介紹,這是江西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用一臺千米鑽機打的。記者了解到,該溫泉含氡量達157.1貝克勒爾/升、水溫達52.6℃、地熱水量達3000噸/日以上。根據水質分析,該溫泉屬重碳酸鈣鈉型水,礦化度0.63克/升~0.79克/升,含氟、氡、偏矽酸、游離二氧化碳等多種礦物成份。
馬鞍鎮湯溪村委會潘家、大坊村小組聯合戶代表會議決議。
規劃:首期投資3億元建設溫泉度假村
在採訪中,當地村民向記者介紹,湯溪溫泉度假區規劃很大,規劃面積達3500畝,要建成全省最大,全國一流的溫泉度假區。言餘現自豪之情。據悉,崇仁縣委、縣政府將對湯溪溫泉旅遊項目高度重視, 2010年12月,縣委縣政府通過招商引資,引進浙江三和集團來開發湯溪溫泉,打造溫泉生態旅遊度假項目。2011年7月27日外商與崇仁縣人民政府正式籤訂投資合同後,隨後參加了泛珠江旅遊項目招商會和世界低碳項目招商會的籤約。據悉,該項目列入了全省「十二五」期間旅遊發展規劃項目和省政府43次重大調度項目。該項目總投資12.6億元,建設周期5~6年,共分3期投資建設。開發商首期投入資金原則上為3億元,2016年完成該項目的全部投資。該項目包括準五星級酒店、溫泉接待中心、特色風情街、疊水景觀、文化主題廣場、山地自行車賽道。縣委縣政府為配合項目開發,專門修建了一條2.8公裡的旅遊公路直達溫泉。
舉報:徵地違規補償不到位
據了解,當地政府已經完成了3500畝規劃用地的地形測量和地形圖的繪製,同時完成了1500畝徵地和2000畝山地租賃工作。
湯溪村48歲的村民老張(化名),是一位建築商,他告訴記者,他以前在外搞建築的,當地村民跟他反映政府違規徵地,他從網上下載閱讀了很多文件政策,質疑政府在徵地方面存在違規,很多戶村民沒同意沒籤字,就把人家的地給徵了。徵地後不報批,就開始施工,完全違規違法。徵地補償款低,不到位,群眾意見很大。還有,你們記者到現場看到的,施工方沒有施工許可證等資質就開始進場施工。
隨後老張(化名)向記者出於了一張示意圖,記者在示意圖上看到,規劃用地面積100.14萬平方米,合計1502.13畝;計劃規劃用地面積234.05萬平方米,合計3510.78畝。他告訴記者,徵地這麼多,超過70公頃以上的土地建設是要經過國務院批准的。也不掛牌招投標拍賣,就是違規。
崇仁縣國土資源局與大坊、潘家兩個村小組籤訂的徵地合同。
村民理事會:徵地籤了合同 村小組通過決議
記者來到馬鞍鎮湯溪村理事會了解情況,相關人員介紹:湯溪溫泉開發,村民盼了多年,強烈要求政府引進外商來開發。馬鞍鎮建溫泉生態旅遊度假區徵地主要涉及潘家和大坊、員裡、大坊四個村小組,徵耕地300多畝、山地1000多畝;耕地補償是每畝2.74萬元;山地每畝10422元(9622耕地補償+800元的青苗補償),山地租50年,每畝800元;目前啟用的土地全都是荒山,耕地還沒開始動工。
相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徵地工作已基本完成,大坊村小組、潘家村小組已經和崇仁縣國土資源局籤訂了徵地合同,村民們籤了字畫了押。對於租山這兩個村小組召開了聯合戶代表會議,代表們表決同意,並通過了決議。據了解,籤字的村民高達90%以上,表示大力支持溫泉項目開發。根據相關法規,有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就可通過。
記者在大坊、潘家兩個村小組籤訂徵地合同上看到,耕地按27492元每畝的價格補償,合同籤字完一個月之內付徵地款30%,餘款第一次付款後9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在會議決議上,記者注意到徵收林地中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按9622元每畝,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為800元每畝。據了解,該補償款在同類區域內算是偏高,目前款項已到位。
馬鞍鎮:省國土廳對首批580畝用地已批覆
記者隨後來到馬鞍鎮,就徵地和施工單位資質問題採訪了鎮長黃新民,他告訴記者,崇仁縣國土局今年初向省國土廳遞交了《關於崇仁縣湯溪溫泉生態旅遊度假區建設項目用地初審意見的報告》(崇國土資文[2012]69號)、《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今年6月20日省國土廳下文(贛國土資核[2012 ]842號),對該項目用地提出了預審意見。記者注意到,文件指出,擬建溫泉生態旅遊度假區項目擬選崇仁縣馬鞍鎮湯溪村、馬鞍村,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意通過用地預審。該項目業經省發改委來函(贛發改投資函[2012]139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
對於施工單位資質問題,黃新民告訴記者,目前旅遊專線的施工全部手續都有。溫泉項目區開發只是在清理場地和設計,鎮政府要求外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才能施工。總之而言,湯溪溫泉項目開發,政府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有序推進,按照新理念打造全國一流的溫泉度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