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9年市直門診重症慢性病申請鑑定工作啟動,納入焦作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病種共29個。記者4月17日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了解到,4月25日前,凡符合焦作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重症慢性病鑑定條件的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均可報名申請參加鑑定。
據悉,城鄉居民醫保、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可到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領取門診重症慢性病認定申請表並登記。已享受重症慢性病待遇者,今年暫不參加鑑定。
據了解,目前,納入焦作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門診重症慢性病病種共29個,具體包括:惡性腫瘤(放療、化療,不含非小細胞肺癌);慢性腎功能不全(不含透析);異體器官移植患者(抗排異治療);高血壓Ⅲ期(有心、腦、腎、眼併發症之一);糖尿病(不含Ⅰ型糖尿病,合併感染或有心、腦、腎、眼併發症之一);急性腦血管疾病後遺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源性心臟病;類風溼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重症肌無力;精神分裂症;股骨頭壞死;硬皮病;丙型病毒性肝炎;支架術後;混合性結締組織病;乾燥症候群;冠心病(非隱匿型);肺結核(免費項目除外,不含耐多藥肺結核);強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癲癇病;分裂情感性障礙;持久的妄想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
該中心提醒,惡性腫瘤(放療、化療)、異體器官移植、支架術後、肺結核及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人,可提供當年度相關疾病住院病歷,隨時到市醫保中心申請鑑定。糖尿病、高血壓、腦血管後遺症、冠心病、慢性腎功能不全互為併發症的,且多個符合認定病種中存在交叉、治療中存在交叉,只認定一個病種。
據了解,經認定的重症慢性病患者,可每年在焦作市域內自願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持重症慢性病就醫卡、社保卡到本人所選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所選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一個年度內不作變更,確需變更的,每年12月份到市醫保中心申請辦理。
重症慢性病患者門診報銷不設起付線,城鎮職工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0%,城鄉居民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70%。所發生的醫藥費用持卡結算,患者只需繳納個人負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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