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廣西已出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廣西實施分工方案》,對151個禁止或許可準入事項的實施進行責任分工。
去年12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印發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包括「禁止準入類」和「許可準入類」兩大類,其中禁止準入類4項、許可準入類147項,一共有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
今年5月30日,經自治區黨委、政府同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聯合印發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廣西實施分工方案》,明確了責任分工,組織各市、縣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各部門全面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非禁即入」在我區的普遍落實。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有關處室負責人介紹,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意味著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自主選擇是否進入,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不能再隨意出臺對市場準入環節的審批措施,真正實現「非禁即入」。
該負責人說,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後,無論是國企、民企還是混合所有制企業,無論是內資還是外資,無論是大企業還是中小企業,都一視同仁,享有同等的市場準入條件待遇,實現「規則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平等」,這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該制度還要求政府從「重事前審批」轉變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將監管關口後移,促使政府把更多監管資源投向加強對市場主體投資經營行為的事中事後監管。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並非一直不變,它會動態調整。6月13日,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的部署,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就組織我區各地各部門全面梳理依法設立的市場準入管理措施,全面清理清單之外違規設立的準入許可和違規制定的市場準入類負面清單。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限制,能夠取消或轉為備案、事中事後監管的事項,要立即按程序取消;確實不具備放開條件的,鼓勵通過實施承諾制準入等形式推動審批流程改革,提升準入透明度與便捷性。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
禁止準入類事項
1.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等明確設立且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
2.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產品、技術、工藝、設備及行為。
2.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比如,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註冊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不得使用「銀行」「保險」「信託公司」等與金融相關的字樣。
4.禁止違規開展網際網路相關經營活動。比如,禁止個人在網際網路上發布危險物品信息;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不得非法集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許可準入類事項(摘錄)
1.未獲得許可或資質條件等,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出口。
2.未經過許可或檢驗,不得從事疫苗類製品、血液製品、用於血源篩查的體外診斷試劑以及其他限制類生物製品的銷售或進出口。
3.未獲得許可,不得經營旅館住宿業務。
4.未獲得許可或資質條件,不得從事母嬰健康相關醫療業務。
作者丨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劉冬蓮
編輯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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