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熱點概況
這兩天,「4個月大女嬰被母親從5樓扔下,孩子父親拒絕治療」的新聞,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媒體報導顯示,11月30日,河北石家莊,一名4個月大的女嬰從5樓墜落被快遞員救出。但女嬰墜樓後續被曝出的劇情,遠不止於快遞員救人的「好人好事」。
據報導,女嬰鄰居表示,這已經是女嬰第二次墜樓,曾在剛出生時墜樓一次。而女嬰母親疑似患有精神類疾病,但女嬰父親卻拒絕住院治療,堅持把孩子帶回家,稱孩子只需要奶粉和睡眠——12月5日,在石家莊市救助站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女嬰被送往河北省兒童醫院進行檢查,在女嬰被檢查出顱內出血、肺部損傷的情況下,其父親拒絕進一步檢查,並籤署了《放棄治療協議書》回家照顧。目前女嬰生命已危在旦夕。12月8日,河北婦聯回應稱將介入幫扶,監護權問題將依法處理。目前,女嬰已第4次入院,生命體徵平穩,但反應有些遲鈍.
二、各方觀點
@新京報:孩子不是家長的私產,孩子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在女童生命垂危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就該強制介入保障女嬰的生命,這點不該含糊。
@錢江晚報:父母是他們的至親和依賴,可恰恰是父母給他們造成的傷害,將他們幾次置於險境。心理學研究表明,童年的傷痛並不會輕易消失,而會深藏在人的內心,長期影響著他們的性格和生活。
@人民日報:如何讓身處困境又無法表達的孩子及時被看到、被發現,得到救助和保護,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給予更多關懷,一起把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防護網織得更密更牢。
三、深度分析
(一)此事件帶來的警示:
1.完善健全兒童保護機制和救濟機制,為家庭缺失的孩子注入更多關愛的正能量。
2.基層群眾、社區工作人員及時發現因為父母不稱職,使兒童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快速反饋。
3.地方政府、公安、民政、婦聯、未成年人保護團體、社會救助組織、福利機構快速介入,深入全面調查,形成決策,按照法律程序辦理孩子的監護權問題。
4.對那些不負責任的父母進行適度且有效的懲戒,對出於主觀故意逃避監護責任,給孩子造成傷害的家庭,追究法定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5.藉助信息技術,使一切溝通達到及時性、扁平化,真正把孩子的安全當作頭等大事,確保孩子安全的綠色通道完全可以瞬時開啟,確保多人、多部門、多環節的協商決策機制,不會陷入「九龍治水」的低效決策怪圈。
四、參考文章
該如何抱起你,「被墜樓」的孩子?
前幾天,一位見義勇為的快遞員小哥翻過圍牆,救下了從5樓墜下、凍得渾身發紫的女嬰,隨之牽出一段令人揪心的真相。高空墜落造成女嬰重度顱腦損傷,但女嬰父親卻拒絕住院、帶孩子回家。躺在發黴的床上,母親患有精神疾病,父親不讓孩子穿衣服還說是「吸收天地精華」,出生四個月已第二次墜樓……女嬰的悲慘遭遇令人心疼。
的確存在不合格、不稱職,甚至涉嫌虐待的父母,一些孩子因此受到傷害。幸運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現行的民法總則和將於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均有規定,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當未成年人遭遇困境或者面臨生命危險時,父母有絕對的救治、送醫義務。刑法也規定,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將構成犯罪。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是監護人職責,也是撫養義務。事件中女嬰父親的行為,是對監護責任的不履行,對應當作為的不作為,或已涉嫌虐待。這個可憐女童的人生剛剛露出一點點小芽,就險些被無情摧殘。人們常說,父母是世界上最神聖的身份,而這一身份的獲得竟然不需要任何考核。在這個悖論背後,一些無辜的孩子成為最終的受害者。僅2020年,就發生了「遼寧撫順6歲女童遭親媽及其男友虐待險喪命」「陝西2歲半男童遭父親抱摔搶救無效死亡」「廣東7歲男童被生父虐待或面臨截肢」等悲劇。其中,不合格、不稱職的家長難辭其咎。
所有人都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力,那麼當家門關閉,我們該如何幫助那些「無路可逃」的孩子?在追責父母的同時,孩子們的成長應該由誰監護?事實上,法律已經做出了回應。民法典總則編專設了「監護」一節,明年6月1日起實行的修改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確了家庭監護職責、國家監護制度。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現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按照修改後的法律,政府有關部門可以直接介入並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人。當然,除了事後懲處,社會各界也應該發揮事前、事中監督作用,莫讓不稱職的父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據報導,此次事件中的女嬰,在當地民政部門、婦聯及社會愛心人士努力下,已經得到較為及時的救助,實屬不幸中的萬幸。如何在日後避免不幸再次發生,需要構築更為完善的制度網絡。畢竟,孩子成長是一輩子的事,不能依靠一次判決或者一攬子救助就能藥到病除。
進一步的問題在於:家庭往往被視作一個私人領域。一方面,法律保護每個人的生育權利,也尊重各有不同的養育方式與理念。但撫養、監護未成年人不僅僅是家庭私事,更需要放在社會層面進行考量。孩子不是家長的私人附屬品,家庭更不是可以虐待孩子的法外之地。釐清父母養育與社會救濟之間的邊界,必將更好地為每個孩子的成長保駕護航。
這正是:養育非是私事,父母豈可自專。社會共同關注,護佑美麗童年。
(來源:人民日報,有修改)
(編輯:wangxuan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