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1月05日訊(今日早報記者 金潔珺)上周,一位參加老年旅遊團從四川來杭的76歲老人突然心臟病突發,倒在了杭州一家酒店的大堂裡,經搶救後無效身亡。
新聞一出,不少人除了感慨老人的突然離世,也再次將目光聚焦在了老年旅遊團上。
同樣的,上月中旬,溫州瑞安的一位七旬老人也在老年旅遊團行程中遭遇了極不愉快的一段經歷。在北京故宮迷失方向跟丟團的他,獨自步行6天5夜後,在天津被找回(詳見本報10月24日報導)。
眼下,很多人都認為,給父母報個旅遊團送他們出去見世面是盡孝的一種方式,不過那些趕行程、加自費、缺誠信的種種亂象,卻讓他們心生疑慮,老年人跟團遊能不能再靠譜一點?
有消息稱,中國旅行社協會預計今年年底將出臺全國性《老年旅遊服務規範》,屆時還將申請國家標準,為老年旅遊保駕護航。
那麼,我省旅遊市場上針對老年人跟團遊的相關保障情況究竟如何?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老年跟團遊火爆,玩回來都喊有點吃不消
一過「十一」黃金周,老年人旅遊就迎來了旺季。就拿10月中下旬的旅遊出團情況來講,杭州市內不少旅行社都表示,目前的熱點旅遊線路裡,老年人的購買量確實很大。「不是刻意為老年人開的團,但帶出去的基本上都是老年團。」一位業內人士說。
今年53歲來杭帶孫的朱阿姨也和小姐妹一起趕時髦,相約出國門,報了一個泰國6日遊。幾天後,朱阿姨回到家,一進門倒頭就睡,實實足足睡了十多個鐘頭,才有氣力和家人分享泰國趣事。
「我來去乘坐的都是紅眼航班,幾天的遊程都安排得很緊,有時很早就要起來趕路,有點吃不消。」朱阿姨擺擺手說。
行程緊是很多老年人參團後都普遍反映的一個情況,節奏快到什麼程度,就連年輕人都有些吃不消。剛陪同父母從歐洲跟團遊回來的徐小姐說,「我參加的就是一個老年團,這一圈走下來比我幾次自由行都感覺要累。」
「每天都換城市住,每晚七八點入住,翌日六七點起床,理箱上車跟打仗一樣;導遊推薦自費項目,擠佔了一些常規景點的遊覽時間,一路行色匆匆,腿腳不好的老人更是擱不牢;入住的酒店品質參差不齊,有些連個防滑墊都沒有,洗澡洗著洗著就變冷水了……」徐小姐最後總結說,幸虧領隊還算靠譜,一路都沒有掉人,行程中遇上寒潮,也及時提醒老人們要添衣,總算平平安安結束了行程。
她認為,比較適宜老年人的跟團遊,除了在行程和酒店選擇上要考慮到老年人的需求外,面對老年團友突發的身體不適,也需要保健醫生的及時介入。
「出發前我一無所知,出發後我才了解到,我們團有這麼多七八十歲的老年人,有些老人還有腿腳不便、腰椎不好等等其他毛病,萬一有個意外,想想都怕……」她舉例說,父母前兩年參加一個赴俄羅斯的旅遊團,有老人在第一天遊玩時就出現身體不適,直到整個旅遊團回程,那位老人還躺在醫院裡。
杭州:對老年旅遊市場目前尚無服務規範
眾所周知,老年人旅遊不能像中青年朋友「背上行囊帶上鈔票」那樣簡單,老年人歲數大,體質比不得年輕人,出遠門身體有風險。
那麼旅行社在接受老年人報團時,靠什麼對他們的安全來進行保障,或者有沒有設立什麼門檻來規避一些風險?
杭州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老年遊客能出示相關的健康證明,基本上旅行社是不會拒收的。「但是76周歲以上的遊客,我們會根據杭州市旅委的規定,讓他們在正規合同之外再補籤一份補充合同。」
記者翻看了杭州市國內旅遊合同的示範文本,發現裡面有專門針對老年旅遊者的特別約定。
其中特指老年旅遊者為年滿60周歲以上、報名參加普通旅遊團或者參加由老年人組成旅遊團的老年人。合同中要求老年旅遊者應當如實填寫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對76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提出特別規定,須由其家屬陪同參團,並另行籤訂補充協議。
約定中,更多的是對旅行社相關義務的約定,比如在遊客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其就醫或者返回,並退還相關費用;在旅程中,經常性地向老年旅遊者進行安全提示和提供必要的照顧等。
杭州市旅遊質量監管所副所長安波稱,目前杭州市尚沒有專門針對老年旅遊服務制定相關指導規範。
「我們目前對旅行社在老年遊上的制約是,同樣的旅遊產品不能因為遊客是老年人身份就多加額外費用之類的。另外針對老年人旅遊,我們做得更多的還是提醒,比如籤訂合同前要看清條款,外出旅遊要注意安全等。」
紹興:先行一步出臺市級老年旅遊服務標準
記者從省旅行社協會獲悉,目前我省也未曾出臺過老年旅遊服務規範。但在2013年,紹興出臺了浙江省第一個老年旅遊的市級地方標準《旅行社老年旅遊服務規範》(後文簡稱《規範》)。
這一規範由紹興海外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起草,並通過了質監部門的公示。
翻看規範,發現《規範》對旅行社推出相關業務上的要求較細。比如,其中規定老年旅遊者指年齡在55~75周歲,有自理能力、選擇並參與旅遊活動的群體或個體;旅行中要派隨團保健人員;安排住宿周邊5公裡內必須有醫院等。行程安排寬鬆、節奏緩慢;連續遊覽不超過3小時;中午儘可能安排休息;住宿三層以上必須有電梯等。
記者聯繫上了起草這一標準的紹興海外國際旅行社。該旅行社行政客服中心的王春燕告訴記者,這一規範的制定前前後後歷經了不少時間,「我們從2007年開始構思規範的雛形,不斷累積經驗後,在2013年推出。」
王春燕向記者介紹了他們的隨團保健服務,「老年人磕磕碰碰真的難免,所以我們在短線旅程上會派隨團醫生,長線旅行上會在旅遊點請當地醫生,晚上遊程結束後給我們的老年遊客做些小檢查。」
「去年4月份,我們的隨團醫生就派上了用場,在九華山的三日遊中,有個老年人不幸猝死,但是我們隨團醫生當場立即實施急救,儘管後來人沒救回來,但家屬也沒對我們諸多責怪。」王春燕說。
王春豔透露,目前紹興市旅行社協會正在對已出臺的規範進行又一輪的意見徵集,「之前的規範可能指導性更強一些,我們想製作出一個通用版,將規範制定得更加細緻,更具有實際操作性。」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有上海、廣州等地已各自出臺針對老年旅遊的地方性服務規範,但仍然缺乏一部國家層面的老年旅遊服務標準。
老年跟團遊的隱形尷尬:
老年人出行投保難獲賠難
在採訪中,記者注意到,不少旅行社在給70周歲以上的老人投保時,會建議他們購買兩份意外險。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因為70周歲以上的老人購買意外險時,和普通人是同樣保費,但保額會減半,「買兩份,他們才能享受到較高的保額。」
然而,老年人遭遇的出行尷尬不止於此,不少保險公司還是會拒絕高齡老人的投保要求。
另外,即使投保成功,相關賠付仍是問題。
上周四在杭猝死的四川老年遊客,如果是單純的突發心臟病猝死,他所發生的意外是由於自身疾病原因引起的,那麼旅行社和事發地酒店就不需為此負上法律責任。
杭州76周歲以上的老年旅遊者所籤訂的補充協議中,也有一條指出,如果甲方(老年旅遊者)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丙方(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後已盡到必要協助義務的,丙方(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猝死並不屬於一般旅行意外險種的理賠範圍。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的客服告訴記者,意外險對意外傷害的定義通常為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實直接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因為自身疾病而引發猝死,並不在賠償範圍內。
因此,業內人士提醒,老年人出外跟團享受花花世界前,一定要做好健康檢查工作,儘量挑選正規旅行社的成熟老年團線路出遊。
另外,子女可為老人多上一份保險,國內也有部分保險公司打破年齡限制,高齡老人也可投保旅遊意外險,涵蓋了緊急救援運送、聯繫醫院、墊付醫療費用等服務。
不過,要為老年人出遊系上「安全帶」,最關鍵的還是應該儘快修訂頒布《老年旅遊服務規範》,在國家層面將老年旅遊加入保險體系、救援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進行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