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德宏中院發布通報,就陳偉等1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綁架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案一審公開宣判,其中1人被判死刑,2人被判死緩,其餘被告被判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
通報稱,4月23日,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偉等10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綁架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綁架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陳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綁架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李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綁架罪判處賈佔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綁架罪判處其餘被告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罰金人民幣4萬元不等的刑罰。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查明,2017年8月以來,被告人陳偉為非法獲取高額經濟利益,先後糾集李洋、賈佔雨等人,形成以陳偉為組織、領導者,李洋、賈佔雨、蘭茂源、桂仁晴、吳子恆、包福云為積極參加者,張永華、梁超、梁平為一般參加者的犯罪集團,以緬甸木姐「星際賭場」為依託,利用網絡發布虛假貸款信息並提供交通旅費等手段,先後將11名中國公民誘騙至「星際賭場」,採取利誘、威逼手段迫使被害人劉某根等借款賭博製造賭債,並搜光被害人隨身財物,之後通過對被害人進行關押、毆打、威脅等手段向被害人親友勒索贖金,非法獲取巨額經濟利益,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多人失去人身自由的嚴重後果。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陳偉等被告人組成的犯罪集團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徵,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誘騙、組織被害人偷越國境,實施綁架,向被害人親友勒索贖金,其行為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綁架罪,其犯罪性質特別惡劣,嚴重侵害了我國公民的人身和財產權利,嚴重破壞了我國出入境管理秩序,嚴重影響了我國國境安全,對邊境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破壞,應予依法嚴懲。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近年來中緬邊境上的賭場騙局較多,犯罪團夥大多利用網絡發布虛假貸款、招工信息,以免費機票等吸引受害者出境「賭博」,隨後再對受害者進行關押、毆打,以勒索其家屬交納贖金。據公開報導,僅雲南德宏州瑞麗市公安局姐告分局,2016年一年就解救了此類受害人330人。
(北青報記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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