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商場店面做生意,物業卻上門收「消防通道改造費」;只籤了一年租房合同,卻要一次交齊3年改造費;要想續房,必須先交幾萬元不等的轉讓費;清場要收清潔費;經營戶不想幹了,也不能轉手,必須由物業來轉包……名目繁雜的「霸王條款」,讓省城太陽城新世界服裝商城的業主透不過氣來。昨日,她們紛紛堵上商場大門,以示抗議。
租1年房要交3年改造費用
3年前,陳明浩(化名)租下太陽城新世界二期一樓的一間店面,經營服裝生意。該商場開發完成後將店鋪向業主出售,然後由業主自己出租給經營戶,或者租給商場物業公司,由物業公司再租給經營戶。採取第一種形式的業主,每月直接從經營戶那裡收取租金,租金價格雙方協商,與物業公司無關,經營戶每月交納500元物業費給物業公司。採取第二種形式的業主直接從商場物業處拿到每月租金。經營戶定期交給物業的租金中,也包含了衛生費等費用。陳明浩所租的店面,產權業主已將其租給了物業,陳明浩不與業主發生直接經濟關係。
按照合同約定,陳明浩的店鋪本月底就要到期。約20天前,太陽城物業管理公司找到他,提出了一條讓他無法接受的續租條件。 「他們說除正常交納租金外,還要一次性交齊未來3年的大廈消防通道改造費,共4000元。 」
「你租給我的房子,本身就應具備消防通道這些功能。 」更讓陳明浩想不明白的是,他和商場的租房協議明明是一年一籤,憑什麼一次性交齊未來3年的消防通道改造費?記者了解到,該商場共4層,除第4層空場外,1~3層駐滿經營戶,有400多家,近來都收到該通告。
續租店鋪要交幾萬元轉讓費
然而,對於部分經營戶來說,要想續租店鋪,遠遠不是交齊4000元消防通道改造費那麼簡單。那些租了商場房子,租金交給物業公司的經營戶們,還被要求同期交納幾萬元不等的轉讓費。低的1萬多元,高的達3~4萬元。這幾萬元轉讓費還不包含續籤後的每月租金,僅是「進門費」。
小李在商場一樓租了個小店面,她被要求交1.5萬轉讓費,加上消防通道改造費,她必須先一次性交納1.9萬元,才能與商場籤訂續租合同。據經營戶介紹,一些位置較好的店面甚至要交3~4萬元轉讓費才能續租。
此外,據經營戶們投訴,商場要的「看不懂的錢」遠不止這些。 「我們以前交幾萬元轉讓費給老經營戶,開始承包這個店鋪時,去物業辦理姓名更換手續,就要交納年租金5%的過戶費。清場時,還要交納清場費,說這錢是清潔費。」經營戶小陶說,「不管我們是租商場店鋪,還是直接租業主店鋪,實際上都已經交過清潔費了。 」不滿物業公司提出如此多的霸王條款,昨日,太陽城新世界的幾十位經營戶聯合起來堵住商場大門抗議。
業主反饋:根本不知轉讓費這事
記者在物業辦公室門外見到一名中年男子。據幾位業主介紹,他是物業公司的李經理。對於轉讓費徵收的事,李經理說:「那些將店鋪租給我們,由我們代租的業主,都只跟我們籤了3年的協議,這月底就要到期了。他們中部分人提出,讓我們幫他們收取一筆轉讓費,才肯繼續將房子租給我們,否則就要收回房子。 」李經理說,轉讓費是物業公司代業主收取的。「這筆轉讓費都是經營戶直接交給業主的,不經我們物業手。」對於收3年消防通道改造費一事,李經理稱自己是一期的,不了解二期情況。
對於李經理的說法,經營戶們予以否定。 「他們從沒說過讓我們自己交錢給業主,有些交了轉讓費的經營戶,也是將錢給物業的。事實上,我們根本不認識業主。」採訪中,昨日在場的數位業主也無一知道收取轉讓費的事。 「我認識9個業主,沒一個說過讓物業收轉讓費。 」業主王女士說。(齊美義 王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