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作為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一直以來都是交警部門查處的重點。2018年,南京交警持續加大查處打擊力度,根據上級部署先後開展「春雷」、「夏安」、「秋風」、「百日安全行動」等專項整治行動,全年查處醉駕數量相比2017年下降2.2%。與此同時,根據某代駕平臺數據顯示,我市全年代駕訂單相比上年增長28.44%,酒駕風險概率進一步降低,機動車駕駛人守法意識得到增強。根據「百日安全行動」部署要求,南京交警部門現將一批典型醉駕案例向社會進行曝光。
據統計,南京交警部門2018年查處的醉駕案例中,酒精數值最高的前十位均為男性,年齡最大的60歲,最小的26歲,平均年齡為39.8周歲。從查處的整體情況來看,35至45周歲的駕駛人在酒駕查處總人數中所佔的比例最高,這個年齡段駕駛人作為家庭、社會的中堅力量,一旦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也將給家庭帶來毀滅性的打擊。除此之外,近年來女司機酒駕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甚至還有年輕女司機二次酒駕被交警查處,目前女司機酒駕比例在全市酒駕查處總人數中佔2.7%。
年度醉駕最高值,給家人留下無盡的悲痛
2018年11月29日21時,浦口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在轄區高獅線大林公交站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一輛摩託車倒在路邊,駕駛人張某(男,45歲)受傷嚴重,後經醫護人員現場確認死亡。經血液檢測,駕駛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31.7mg/100ml,根據調查相關證據,交警最終查明駕駛人事發之前曾在家中大量飲酒。同時根據事故實地勘察發現,事發路段是一個彎道,當時駕駛人張某醉酒駕駛無牌摩託車過彎時並未及時減速,而是直接撞上路邊的一棵樹,事故造成駕駛人當場死亡。事後經查張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
醉酒肇事還逃逸 面對民警演戲精
2018年12月22日23時40分,鄭某(男,60歲)駕駛一輛灰色現代轎車在浦口區沿太子山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曉山廣場附近時,與前方市民尤先生駕駛的一輛黑色現代轎車發生了兩車碰擦。事故發生之後,鄭某並未停車而是立即駕車逃離現場,尤先生見狀則駕車在後方一直跟隨。從太子山路跟隨三四公裡到寧六公路時,尤先生見肇事車正在等紅燈於是下車與鄭某理論。當發現肇事車駕駛人鄭某存在酒駕嫌疑準備再次逃跑時,市民尤先生則一把拉開車門坐進了肇事車後排,隨後撥打報警電話。江北新區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到達現場後,鄭某竟然謊稱坐在後排的市民尤先生是他朋友,要送他回家。民警立即將肇事車輛暫扣並將鄭某帶往醫院抽血檢測。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330.3mg/100ml,是醉駕標準的四倍以上。鄭某交代當天晚上先後在兩家KTV內大量飲酒,後來駕車回家途中發生事故害怕交警查處於是才肇事逃逸。目前,警方已對鄭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醉駕闖入單行線 逆行撞車偶然中的必然
2018年3月20日凌晨1點,駕駛人李某(男,32歲)駕駛一輛白色奧迪越野車沿莫愁路由北向南一路逆向行駛至市婦幼門口與市民查先生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受損。南京交警二大隊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肇事車輛駕駛人李某存在酒駕嫌疑,於是立即將其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果表明其體內酒精含量高達320.1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李某交代當晚跟幾個朋友在石鼓路附近吃飯,期間喝了不少酒,之後心存僥倖駕車準備回家沒想到發生了事故。2018年7月,秦淮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危險駕駛罪案件進行宣判,判處李某拘役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同時李某駕駛證被吊銷五年之內不得再次申領。
南京交警提醒,酒精會極大地影響駕駛人的認知和控制能力,酒後駕駛機動車事故風險與平時相比更是高出近30倍。酒駕發生事故,不但保險公司將會拒賠,而且還會作為酒駕的惡劣情節從重追究駕駛人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來源:江蘇城市頻道/姜豪華 祁建 編輯/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