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大興區檢察院審查後認定:這一由內蒙古和黑龍江來京人員組成的犯罪團夥,自1998年起,在大興地區多次聚眾滋事,傷人毀物,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社會治安秩序。
現已查明,今年28歲的內蒙古人楊軍等人於1998年10月期間,持獵槍、短槍、鐵棍竄至大興區黃村鎮某公寓,搶得正在室內聚賭者的賭資、手錶、手機、手鍊、項鍊以及尋呼機等物,共價值人民幣20多萬元。
1998年12月5日,楊軍為滋擾大興區黃村鎮某啤酒屋的營業,報復啤酒屋的原業主,於當日22時許,糾集、率領孔祥東等人駕車持砍刀、斧子、獵槍等兇器,蒙面闖入啤酒屋內,將在屋內的高某等人打傷後乘車逃離。
2000年3月31日晚11時許,這一團夥成員陳權糾集王彬等數人攜帶砍刀、木棍、自製槍具等兇器,駕車聚集到大興區某娛樂城,以向娛樂城業主索還賭資為由尋釁滋事,將娛樂城僱員楊某用熱水燙傷,將顧客方某等人砍傷後駕車逃離。
2000年6月某日晚9時許,陳權在楊軍授意下為行兇報復,率打手數人來到大興區某浴池附近,將另一尋釁滋事團夥二人綁架挾持至大興區一廠房內拘禁並毆打,後將二人轉移到河北省廊坊市楊軍租住的一處樓房內,毆打折磨5日後釋放,致其中一人身體多處受傷、骨折、脾臟被摘除。
在此期間,這一團夥在大興區的某飯莊住下,看護飯莊的地下賭局,收取看護費,在住處藏有五連發獵槍一支及數發槍彈。
2001年1月10日,這一犯罪團夥多數成員正在飯莊聚會時,被警方一舉抓獲,當場查獲用於犯罪的槍枝和子彈。這一地方流氓黑惡勢力團夥案被警方破獲後,當地群眾拍手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