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濱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規定市主城區東西南北四條環城道路以內以及縣(市、區)建成區除夕至初五、正月十五可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但仍有人以開張「圖吉利」為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喜慶沒討著還被依法處罰!真是得不償失!正月初七當天全市共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8起8人被依法處理
1月31日上午7:50,濱州市公安局濱城分局市西派出所民警巡邏至黃河二路渤海十八路路口附近時,當場查獲魏某因店面開張「圖吉利」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依法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對於自己的行為,魏某後悔不已。
1月31日上午,濱城分局市東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分別在黃河十二路渤海八路路口西北角空地、宣家居委會、黃河十二路桃李市場發現張某、王某、逯某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據三人供述,均為慶祝開業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三人分別被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1月31日上午,濱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有人在中海西路渤海二十一路西北角某商貿有限公司門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將嫌疑人傳喚至工業園區派出所進行調查,並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濱州公安提醒廣大市民朋友:
不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若是以身試法,終將自食其果!
請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
從我做起,從身邊做起!
為了共同生活環境
行動起來
守護我們共同的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