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場「86萬彩禮案」,在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
事情爭議挺大,咱們先儘量客觀地回顧下來龍去脈。
26歲女孩小徐,年輕貌美,2017年在杭州工作期間結識了比自己大11歲的俞先生。
起初她沒看上俞先生,因為她淨身高170,對方只有165。
男人還比她大了整整11歲,是二婚。
但小徐經不住對方死纏爛打,兩人談起了戀愛。
在一起後,俞先生總會以生日、報銷奶茶、過節種種名義給她轉帳或發紅包,出手闊綽,最多的一次居然直接轉了11萬,還曾花40萬買了一輛寶馬車相送。
情事多變。
去年10月兩人感情不和分手,俞先生翻臉比翻書還快,一紙訴狀把小徐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歸還相識以來的各項花費。
俞先生把帳單一筆一筆羅列出來,附上轉帳記錄,又在訴狀上把所有金錢支出都歸結為「彩禮錢」——因為從法律上說,彩禮錢是附帶條件的贈與。
男方也委屈得不得了,一口咬定自己是認真的,兩人是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
一審,法院判決小徐歸還86萬彩禮,她提起上訴。
最近二審出了結果,維持原判,小徐必須返還這筆錢了。
從法律角度看,要回彩禮錢有理有據,紅包金額又都超出了普通贈與的範圍。
但在小徐心裡,實在太憋屈了。
在她看來,在一起的兩年完全是戀愛,從未談及婚約,錢物也都是男方主動贈與的,每一次轉帳都會有一句示愛,怎麼一分手就變成彩禮了呢?
小徐更難過的是:自己兩年的青春與感情又該怎麼補償呢?
△紅包的備註有:「七夕快樂」「親愛的別不高興」「寶貝先用著」等等,光微信紅包就有43個,達293800元
事件登上熱搜之後引發熱議,瓜眾們也是各站一方。
一派從道德上譴責女生,覺得她目的不純,拜金虛榮,欲望埋葬了理智,是咎由自取。
畢竟在採訪裡小徐坦言,俞先生人矮歲數大,自己最初是看不上他的,後來之所以肯屈就,正是因為男人足夠慷慨,對自己照顧有加。
另一派則認為男方真雞賊,打著感情的幌子,白「玩」了兩年,跟詐騙沒什麼區別。
熱戀的時候,男人發紅包的一句句甜蜜備註,對簿公堂時卻被解釋為 「我是覺得要保護一下她的自尊心,不要讓她覺得我在包養她……」
一個詞「包養」,撕下了一切溫情脈脈的面紗,戳穿了這場鬧劇的本質。
二審結果,再一次駁回了上訴人的請求,維持原判。判決依據是贈予和轉帳金額太大,男方稱女方母親為丈母娘,交往兩年已經開始談婚論嫁,所以這些錢應該算是彩禮。
因他出手大方才在一起,將繼續上訴
女方認為,俞先生稱呼自己的母親為丈母娘,那麼,之後的轉帳才算彩禮,以前的不應該算。徐女士還說,男方名下有幾家公司,因出手大方才在一起,要不也看不上他,只因男子死纏爛打。
而俞先說,自己花在徐女士身上的錢,元元不止這個數,大概有100多萬,轉帳的錢有96萬,法院已經將一些節日裡的送的錢給去掉了,剩下86萬。
徐女士對二審判決結果依舊不服,表示會繼續上訴。
愛情不是買賣,自己維護好自己的人格
在法律上,愛情不值錢,青春也不值錢,性和貞操同樣不值錢。
用美色、性和青春換取金錢,是很多女生的人生態度,甚至說已經蛻化成一種本能。但是,很遺憾,你認為最寶貴的東西,在法律上卻分文不值。
在社會生活中,一個女人確實可以利用以上這些,從男人手中換取金錢和利益,但對方隨時可以收回自己付出的金錢成本,而你卻只能哀嘆「被狗ri了」。
同樣的道理,年輕男人想通過做小奶狗的方式從富姐手裡換取優渥生活,面臨著同樣的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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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涯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