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鬧劇何時休
最近關於山東徐女士悔婚拒絕返還86萬的彩禮,反而起訴俞先生的案件成為全國的焦點。
山東徐女士跟土豪俞先生戀愛期間,俞先生各種轉帳和給徐女士買寶馬等大額支出一百多萬。
一起兩年後分手,俞先生一氣之下,將徐女士告到法院,要求返還86萬。徐女士以這兩年收到的禮物盒紅包都是青春損失費和饋贈為由,拒絕返還86萬元彩禮的要求。反而將俞先生告到法院。
法院最終判定徐女士返還84萬元。徐女士居然還各種委屈和不滿,其邏輯和三觀讓人不忍直視。
類似這種彩禮案件隨時都在全國各地發生。
同時,因為彩禮問題鬧得情侶不歡而散,甚至男方因為人財兩空而報復發生滅門慘案都屢見不鮮。
所謂彩禮,字面意思,就是結婚喜事的彩頭和禮節。作為一種全國習俗,全國各地基本都有彩禮的說法。
不同地方的彩禮規矩各有不同。但很多地方如今的彩禮,越來越離譜,讓婚姻越來越變味。
彩禮坐地起價,金額越來越高,女人被明碼標價成為商品,女方價格越被炒得越來越高,婚姻成為了買賣,而且成為越來越貴的奢侈品,彩禮甚至變成了女方家庭發家致富,給父母買房弟弟哥哥掙彩禮掙婚房的交易,男人會越來越不相信女人害怕甚至厭惡女人,更有甚者成為很多不法分子非法斂財騙婚的詐騙手段。
這種社會風氣一旦形成,就成為一種惡性循環,成為社會不安的一大毒瘤。彩禮不再是喜事的好彩頭,而變成婚姻的障礙;婚姻不再是婚姻,而變成人肉買賣;娶媳婦娶真心的越來越少,同床異夢離婚越來越高,男人人財兩空的概率越來越大,殺人滅門的血腥報復犯罪越來越多。
彩禮習俗雖然越來越變味,但也不是全國都是一樣的那麼不堪,只要加以規範和引導,還是不乏有值得稱讚的地方。
其中,在筆者家鄉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的彩禮,我以為是還算比較正常的。
在石柱,男女自由戀愛到談婚論嫁時,雙方父母第一次見面,會給女方父母買衣服作為見面禮,然後協商婚禮諸事。彩禮和嫁妝都是按照各自家庭實際條件酌情意思一下即可,五萬十萬金額不一。
約定好金額之後,比如約定彩禮10萬,彩禮會在結婚當天,全部用現金加上三牲等娶親禮品一起擺在茶盤中,隨著娶親隊伍抬到女方家中。
女方迎親隊伍將彩禮和禮品當賓客清點之後,女方會在送親的時候,同等會用10萬的現金,加上男方送過來的10萬彩禮,總共20萬現金,跟被子枕頭各種嫁妝一起讓送親的隊伍抬到新人家裡。這些彩禮和嫁妝回禮,都是新人新家的起步資產,雙方父母都無權動用。
一般女方回禮金額跟彩禮只多不少。比如男方彩禮10萬,女方回禮至少10萬,加上彩禮的10萬,回到新人家庭的至少是20萬,有的條件好的父母,還會再彩禮的基礎上翻倍回禮,給女兒女婿更多的愛護。
如果回禮金額低於彩禮,女方會相當沒有面子,會被人瞧不上。如果女方承擔不了10萬的回禮,只能給女兒和女婿5萬,那在協商彩禮金額的時候會要求男方彩禮只給5萬。
筆者妹妹2015年結婚的時候,父母考慮到女婿有個哥哥,是兩兄弟,而且女婿沒房,本著向親家多給小兒子的家庭多爭取些經濟支持的想法,向親家提了10萬元的彩禮要求,但由於女婿父母說家裡沒錢拿不出10萬,父母不會為了面子去讓他們去借錢必須要10萬彩禮,因為借的債還是會讓自己女兒女婿還,所以,結婚當天只拿來了一萬的彩禮,然後我們回禮1.5萬總共2.5萬給了妹妹帶回去。
彩禮或者嫁妝,應該是雙方父母對各自兒女新人組建新家庭的幫助,而不應該變成一個家庭對另一個家庭的扶貧。
一對年輕新人,在雙方父母的盡力幫助支持下,才能更加幸福,而不是一方家庭盡力壓榨另一方家庭,反而去給子女的喜事設置障礙。
子女的婚姻大事,彩禮嫁妝只是為了博得喜慶的一個彩頭由頭,如果為了一個彩頭瞎鬧而毀了兒女的終身幸福,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