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國離婚率高達63%?這是一個缺乏常識的說法,將離婚結婚比與離婚率混為一談,這兩個概念完全不同。
什麼是離婚率?離婚率是指離婚的比率,分為粗離婚率和細離婚率。
粗離婚率是指年度離婚數與總人口之比,而細離婚率是指年度離婚數與已婚婦女數量之比,通常都以千分率表示。
目前國際通用的計算方法是:在給定的年份內,每一千人中離婚的數字。分子通常是離婚次數,而分母是總人口。
也就是上述所說的粗離婚率,用某年離婚次數除以某年的總人口,再乘以千分之千,就可以計算出某年的離婚率。
首先這個離婚率是個千分率,不可能用百分數來表示。假如2019年我國的離婚率真的達到63%,知道有多可怕嗎?
那意味著每千人中的離婚次數將達到630次,而離婚次數是兩個人組成一次,那相當於一千人中有1260人離過婚。
這個數字是不是很恐怖,包含著兩層含義,一方面說明一千人可能都離過婚,另一方面說明可能有人離過數次婚。
這可能嗎?顯然不可能,怎麼可能有這樣逆天的比率,若放在全國,相當於2019年全國14億人口中有8.8億次離婚。
將次數算成人,那就是14億人中有17.6億人離過婚,這個數據有說服力嗎?簡直讓人驚掉了下巴,這不是離婚率。
所以說,2019年的離婚率根本不可能是63%(630‰),離婚率基本都是個位數,超過4‰已經算是很高的離婚率。
2018年,我國結婚登記1010.8萬對,離婚總對數是446.1萬對,離婚率是3.2‰。2019年結婚登記比上年少63萬對。
根據統計,我國的離婚率近年來一直維持在3.2‰左右,這說明隨著全國總人口的不斷增加,離婚的人數也在增加。
但無論如何也不會達到63%,這個數據不知是怎麼計算出的。除這個數字外,之前網上還出現離婚率44%的說法。
44%的說法來自離婚對數與結婚對數之比,也就是離婚結婚比,這個離結比與離婚率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我國的離婚率計算與國際接軌,用于衡量國家的婚姻穩定和幸福程度。而這個離結比代表何意,目前還不得而知。
比如,2019年全國結婚登記947.1萬對,離婚登記415.4萬對,若用離婚對數除以結婚對數,可得離結比為43.86%。
這就是離婚率44%的來源,將離結比誤認為是離婚率。63%可能也是這樣得出的,應該說的是離結比而非離婚率。
儘管我國的離婚率相對穩定,但離婚人數逐年增加卻是不爭的事實。
據大數據統計,我國每年離婚案件中,生活矛盾與分居是兩大主要原因,另外還有感情薄弱、家暴及性格差異等。
現在年輕夫妻有感情基礎的不多,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交流,這類人的婚戀觀念也是比較另類,稍有不合便會離婚。
還有一部分是父母插手太多,導致夫妻感情產生裂痕,很多獨生子女在父母的影響下,只圖對方回報,不求奉獻。
這些人就是婚姻中的「巨嬰」,一味地向對方索取,久而久之只能以離婚收場。再有生活壓力大也會導致離婚增多。
家庭壓力取代了愛情,在一些現實主義者看來,這種生活就不如離婚。
總之,離婚的原因多種多樣,根本原因就年輕人的婚戀觀念的改變,婚姻不再被視為枷鎖,離婚只是種選擇而已。
綜上,2019年的離婚率仍然是3.2‰,63%可能指的是離結比,儘管離婚的人數在逐年增加,但沒誇張到這種地步。
再強調一下,離婚率不等於離結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