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獨自往返20公裡上下學,給全家人洗碗、拖地,冬天的衣服也自己洗……這樣的家務勞動全落在一個8歲女孩的身上。近日,上海閔行區的胡先生發現前妻黃女士讓他們的女兒苗苗承擔這麼多的家務勞動,不過,黃女士卻認為這是一種培養孩子自主意識的教育方式。黃女士現任的外籍丈夫也表示:中國孩子需要從小培養自理能力。
親媽謊稱帶女兒出國
卻讓她洗碗拖地
苗苗的父母於2015年離異,苗苗一直跟隨父親胡先生生活。後來,苗苗的母親黃女士跟一名外籍男子再婚。2018年,黃女士找到胡先生,說可以帶苗苗出國讀書,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2018年,黃女士與胡先生達成協議,苗苗開始跟隨黃女士生活。但是,胡先生卻發現,苗苗並沒有跟母親出國讀書,而是在國內讀了小學,並且生活狀況並不太好,每天還要承擔給全家人洗碗、拖地等家務勞動。胡先生稱有一次老師直接跟他說,以為小孩是孤兒。
原來,根據老師反映,苗苗上學後,幾乎都是獨自往返20公裡上學和放學,並且在家裡要承擔繁重的家務活。
苗苗的語文老師表示,苗苗就說在家要洗碗。她說要很多時間的,洗一水池。爸爸吃的,媽媽吃的,還有弟弟吃的都要洗的。
苗苗的班主任告訴記者,苗苗母親說冬天的衣服也苗苗自己洗。班主任向苗苗媽媽表示她太小了,如果讓她洗襪子,洗小手帕,或者裡面的小衣服,這種教育方式非常好, 但是孩子畢竟太小,才一年級,怎麼能搓得動那麼厚重的衣服。
然而苗苗媽媽說她不管,這麼髒,洗衣機洗洗不乾淨,她是不會給她洗的。
對此,黃女士承認確有其事,不過她表示,這只是一種對孩子的教育方式。
黃女士稱,(苗苗)奶奶就覺得什麼好吃的好喝的都應該給孩子,任何孩子想要的東西都應該滿足孩子,那跟我們年輕這一代的人是有代溝。
黃女士現任丈夫則表示,按照中國人想法應該不會捨得讓自己的孩子做這些家務,但他覺得從小培養自理能力是大多數中國孩子需要培養的事情。
父親一紙訴狀將前妻告上法庭
索要女兒撫養權
胡先生認為,苗苗並沒有得到黃女士妥善的照料。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回孩子的撫養權。但是,案件一審,卻因證據不足而敗訴。隨後,胡先生重新搜集證據,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一中院:母親撫養不當
綜合多方調查、取證的情況,上海一中院認為:
首先,關於豆豆目前的生活狀況。張女士稱將帶豆豆赴海外就學,卻拒絕提供相應證據。張女士在沒有為豆豆聯繫海外學校的情況下,便給豆豆辦理了休學手續,致使豆豆輟學,侵犯了孩子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其次,關於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張女士及其配偶沒有穩定的工作,還領取低保,並且也沒有提供除低保外的額外收入和資產情況,無法證明有撫養豆豆的經濟條件。
第三,監護人有保障被監護人安全的義務。學校要求家長接送學生上下學,小學一年級的豆豆卻需要單程花費40分鐘以上的時間獨自上下學,張女士為此還向學校出具免責情況說明,對豆豆有失監護職責。
第四,關於豆豆的意願。豆豆未滿八周歲,身心發育還不夠健全,思想、言行易被成年人控制,其關於隨父或隨母共同生活的意願表述前後不一,且子女的意願也非法院確定撫養關係是否可以變更的唯一決定性因素。
第五,撫養權糾紛不影響父母親權、監護權和探視權的存在和實現。張女士拒絕提供豆豆的學習、生活信息,不讓豆豆與吳先生接觸,致父女無法團聚,對孩子造成了感情上的傷害,不利於豆豆的身心健康成長。
第六,吳先生有穩定的工作和住所。吳先生的母親出具了願意協助撫養豆豆的書面聲明。並且雙方離婚後吳先生撫養豆豆的時間較張女士更長,且當時吳先生也配合張女士探望豆豆。
綜上,上海一中院認為,吳先生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上訴請求成立,予以支持。同時結合豆豆的實際需要、本市的平均生活水平,以及張女士再孕再育、領取低保的實際經濟狀況,酌情確定豆豆的撫養費標準為每月250元。(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本案的主審法官、上海一中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郭海雲指出:
法院在判斷是否應當變更撫養關係時,應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需要對未成年人目前的生活情況、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查。同時,離異家庭的父母雙方,應從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去考慮和解決問題,遇事冷靜處理,正面引導孩子愛父母雙親,努力創造更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經濟基礎和生活環境,將對孩子的關愛和陪伴落到實處,儘可能減輕因雙方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及負面影響,讓孩子感受到父母雙方的關愛。
對於黃女士的行為
許多網友都怒了:把女兒當保姆?
不過,也有網友覺得:
洗碗拖地也不能算繁重的家務活
你怎麼看?
(原標題:女子再婚後,讓8歲女兒給全家洗碗拖地!這是親媽?網友炸了)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揚子晚報 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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