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訊 昨天,記者從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日,該局接群眾舉報後,運用先進電子數據取證技術,對龍灣一在淘寶網上採用「拍A發B」形式進行「刷單」的商家作出查處。
據該局執法人員介紹,在接到群眾舉報稱淘寶網上一店鋪存在「刷單」情況後,8月21日,該局稽查大隊執法人員聯合網監辦對該店鋪的經營者某公司迅速開展調查。經核實,當事人為獲取更多的商品交易機會,從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通過在淘寶上自製優惠券後再將連結信息發布到大淘客平臺,有興趣的淘客會將此連結推送到他們自己的群裡,當群裡的「刷手」看到連結後,進入此連結完成交易,進行「刷單」。當事人會在其淘寶商鋪中需要「刷單」的商品主類目下設置SKU(分類選項)並將「特殊標記商品」掛上去,當「刷手」通過連結找到該「特殊標記商品」,點擊購買即完成交易。當商品銷量排名提高後,當事人便將SKU消除,而當排名下降時,當事人又將SKU增設進去,如此進行反覆「刷單」,違法行為相當隱蔽。「刷手」收到的東西並不是真實的這個商品而是一些小禮品如紙巾、掛鈎、筷子、洗衣液等日用品。也就是說,「刷手」拍的是A而商家發的是B。
經查,該商家在2018年7月份網上銷售額是80萬元,但「刷單」的費用也約有8萬元,也就是10%的利潤被用於「刷單」。
目前,該局已認定,當事人利用「刷單」的方式進行虛假交易,提高網店商品銷量的行為,對消費者帶來極大誤導,違反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該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溫州晚報
通訊員 季憲巧 陳孟奇
記者陳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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