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女士在長沙一家日本料理店買了6瓶日本清酒,卻發現它們的產地為我國禁止進口的日本核輻射區。她將該店起訴至開福區人民法院,要求店家賠償10倍貨款。昨日下午,該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產品責任糾紛案。
所購日本清酒產自核輻射區
2018年11月13日,黑龍江的佟女士來長沙旅遊,她和朋友來到開福區的一家日本料理店消費。他們在該店點了一瓶名為「久保田萬壽」的日本清酒,喝了一些,感覺滋味不錯。飯後,佟女士又買了5瓶這樣的日本清酒,打算帶回去當禮物送親友。付錢後,她要求店家開具了發票。
「每瓶1.8升, 單價1780元,6瓶酒總價10680元。」今日,佟女士的委託律師稱,佟女士把酒帶回去後,有朋友告訴她,這些酒產自日本的核輻射區新瀉縣。
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1年4月8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從日本進口食品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的公告》:
「鑑於日本福島核洩漏事故對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影響範圍不斷擴大、影響程度不斷加重……自即日起,禁止從日本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茨城縣、宮城縣、山形縣、新潟縣、長野縣、山梨縣、琦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12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
佟女士購買的6瓶日本清酒生產日期是2017年至2018年間,顯然在被禁名單之列。
要求賠償10倍貨款
佟女士認為該餐廳銷售的清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2018年12月22日,她將店家起訴至開福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退還她支付貨款10680元,並承擔10倍貨款賠償額,即106800元。
今日庭審,原、被告雙方均未出庭,而是委託各自律師代理。開庭前,承辦法官詢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得到肯定答覆。不過,原告方要求賠8萬多元,被告方接受的賠償金額不超過3萬元,沒有談攏。
「店裡沒銷售過這種酒,這些發票也無法證明從店裡賣出的是這些酒,平時我們會根據客戶的需求來開發票。」被告方何律師認為,佟女士沒有證據來證明這些酒影響了自己的身體健康,酒上標籤雖沒有中文翻譯,也不存在誤導消費者,故不應承擔10倍貨款賠償。
質疑原告為職業打假人
何律師說:「日本核洩漏事故發生在2011年,當時國家採取了臨時保護措施,現在很多國家和地區已經解除了禁令,佟女士沒有證據證明清酒存在質量問題,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何律師質疑原告佟女士是「職業打假人」,目的不純,卻拿不出切實的證據。她告訴記者,店家的日本清酒由廣東的供貨商提供,但店家、供貨商都無法提供該清酒的進口通關手續以及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材料。
由於雙方不接受調解,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承辦法官表示,即便原告是職業打假人,法院也會受理其起訴。但因為職業打假人的購買行為並非為生活消費需要,而是出於「買假索賠」的營利目的。因此,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其起訴要求的懲罰性賠償金額。
專家:買進口食品請擦亮眼睛
近幾年,多地媒體曝光,日本核輻射區商品入境,涉及大米、拉麵、餅乾、麥片、水果和酒類等。為什麼有那麼多核輻射區的商品流入國內市場呢?
業內人士說,目前進入國內市場的商品渠道並不只有傳統渠道,一些跨境電商、個人海外代購的新模式,繞開了入境檢驗檢疫。
在購買方式和購物渠道日益多樣化的今天,廣大消費者應該擦亮眼睛,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食品,避開購物雷區。專家建議,需要購買進口食品的個人,可以經常關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從中獲取國外食品、經銷商等相關動態信息,為準確選購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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