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徐遠官) 11月23日,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網站發布2020年第46期食品抽檢信息。本次共檢出不合格樣品28批次。不合格樣品包括:蜂產品2批次、酒類4批次、肉製品11批次、食用農產品10批次、水產製品1批次。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磐石市河南街宋晉玉食品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飛鴻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撕長鴨脖(辣味)(醬滷肉製品)(70g/袋、力拓商標),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二)集安市義玲蔬菜攤床銷售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三)榆樹市鮮品匯生鮮火鍋食材超市銷售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四)前郭縣前郭鎮綠園果業生鮮超市銷售的尖椒(散裝稱重),氧樂果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五)通化市二道江區文遠蔬菜超市銷售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六)和龍市旺家樂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延吉市俊芝豆芽房為進貨來源的黃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七)延吉市東市場玉敏豆芽攤床銷售的黃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八)長白朝鮮族自治縣晟鑫超市銷售的雞蛋(散裝稱重),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九)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峰批發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春淨月潭旅遊經濟開發區森科酒業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好日子葡萄配製酒(3L/瓶),酒精度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梅河口市義鯤美食坊銷售的標稱柳河縣潤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骨湯肉皮(360g、東思北商標),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一)長春新友誼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省林海雪原釀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美登藍莓冰酒(500mL/瓶、林海雪原及圖形商標),酒精度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二)九臺區城西時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板筋王(27克±2克/袋、食帝及圖形商標),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三)敦化市鑫匯萬客隆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敦化市好心腸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香肚(360克/袋、廣蘭好勝利及圖形商標),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四)敦化市鑫匯萬客隆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延邊金剛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韓式牛板筋丁(240g/袋),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五)吉林市船營區鮮大街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琿春市火炬食品廠生產的牛板筋(55g/袋、京子及圖形商標),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六)蛟河市旺客隆生活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吉林正方農牧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撕長鴨脖(香辣味)(88克/袋),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七)長春歐亞商業連鎖江源歐亞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烏拉大臘腸(燻煮香腸)(200克/袋、得利斯及圖形商標),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八)德惠市鈺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滷雞爪(40克/袋、鈺信及圖形商標),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九)輝南縣五福臨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省清香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紅高粱酒(2L/瓶、老刀商標),酒精度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二十)敦化市中心城大賣場億洋城店銷售的標稱吉林市哈歐亞國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製單根(鹹口廣式腸)(250克/袋、哈歐亞及圖形商標),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廿一)白山市渾江區每日新生鮮超市銷售的豇豆,克百威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奉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廿二)長春市福義德道口燒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滷雞胗(150g/袋、福義德及圖形商標),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廿三)雙遼市雙億超市總部銷售的標稱吉林省長春市聖泉春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聖水泉大米原漿酒(4.5L/桶、聖水泉及圖形商標),酒精度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廿四)鎮賚縣鎮賚鎮果蔬天天好生鮮超市銷售的豇豆,氧樂果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奉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廿五)白城市草根食品便利店明珠店銷售的豇豆,氧樂果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奉天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廿六)通化市東昌區長河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連雲港昊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撕夾心海苔脆(炒米味)(25克/袋、苔多情及字母商標),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七)九臺區城西時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定州市億隆蜂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蜂蜜(500g/瓶、蕊升祥商標),果糖和葡萄糖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廿八)九臺區城西時代好又多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定州市億隆蜂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洋槐蜂蜜(500g/瓶、蕊升祥商標),果糖和葡萄糖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當地市場(食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長春、吉林、延邊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長春、吉林、延邊、通化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熱線投訴舉報。
食品抽檢合格-20201123.xls
不合格產品信息
(聲明:以下信息僅指本次抽檢標稱的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和所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