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從即日起我市取消企業參與招投標前出具「工資無拖欠證明」事項。
據了解,為進一步簡化企業和群眾辦事程序,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提升穩投資、促增長效率,充分發揮企業在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支撐帶動作用,持續推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省、市「放管服」、「承諾制」有關要求,我市決定從即日起取消企業「工資無拖欠證明」事項。「工資無拖欠證明」取消後,企業在參加蘭州市內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時,應向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工資無拖欠承諾書」。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進一步加大執法監察力度,不定期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相關單位推送「全市限制參與招投標企業名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相關單位可據此對相關企業招投標資格予以限制。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來源:蘭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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