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都是坐過火車的,但是在高峰期的時候,為了能夠一直有座位,大家都會選擇換乘,比如成都到西安,西安到上海這樣的換乘,其實最開始的時候大家想的是能不能直接通列車分段購買,也就是說不下車的情況下,把行程折換成兩段,大家肯定遇到過起點站到終點站沒有坐票的經歷,但是到達中途車站是有作為的,並且中途某一個站到終點站也是有座位的,那麼為什麼不能直接購買兩段火車票呢?原來是因為中鐵總公司的一項規定:通列車同一人不能分段購買。但是在昨天的時候,一個律師因為這樣的一個規定把中鐵總公司告上了法庭,我們看看是怎麼回事吧。
辦完年前最後一件案子的李濱準備購買當天19時56分開、瀋陽到哈爾濱西的G729次高鐵票。「這趟高鐵到達哈爾濱西站的時間是當天的22時18分,但是我買的時候直達的高鐵票已經賣完了。」為了順利回家,李濱決定一段一段買票。「我當時在12306上查了,瀋陽到長春的票有,長春到哈爾濱的票也有,但是當我買完瀋陽到長春的票後,再買同一趟高鐵的長春到哈爾濱的票,就不能買了。」無奈之下,他只好購買了下一趟長春到哈爾濱的車票。
「我認為這個規則並不合理,所以想通過訴訟糾正一下。」2月3日,李濱向哈爾濱市鐵路運輸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訴狀,以「不正當得利」為由將中國鐵路總公司告上了法庭。李濱認為,中國鐵路總公司利用壟斷經營的便利條件,對於防止囤積票款和遏制黃牛倒票等自身責任和社會義務,應當通過技術手段和管理手段予以解決,而不是將這些問題轉嫁給乘客。於是就有相關的人員向鐵路客服中心諮詢了「同車禁止分段購票」問題。客服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目前同一證件號,在同一時間段的同一列車上只能購買其中一段的車票,重複購買是違反規定的,所以系統出不來(票)」。該工作人員表示該規定是出於多項考慮,著重點在何處她並不清楚。該客服人員建議記者分段購票可以購買臨近車次的票,如果想要在車上補同車後一段的車票,則需要在車上與列車長協商,但是有補不到的風險。
小編是覺得,有實名制購票和實名制進站的規定擺在這裡,黃牛購票的行為是相當困難的,根本不存在像客服中心給出的那種解釋,並且同一列車就算是一站一站的買那也是乘客自己的想法,而且完全是合理的,不知道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規定的呢?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