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士文化具有四大特徵,經歷了六個過程,同德意志發展階段同步
大家好,很高興又和大家在新的一天見面了,今天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內容是關於普魯士文化的。今天,人們對文化的理解含有最廣泛的意義。文化被理解為一個民族通過長期體力和腦力勞動所取得的物質的精神的全部成就。這樣一來,文化作為一個「精神概念」的限制性和區分性就失去了。依我們看,確定為文化的首要標誌,應該是人的或民族的精神的創造,或精神的成果。這種精神的創造或精神的成果,雖然也可能通過某種物質表現出來,但物質成果本身並不能稱之為文化。
普魯士國王在波茨坦修建豪華的夏官桑蘇兩宮(即無憂宮),是洛可可建築與園林的代表,但是桑蘇西宮本身是文化嗎?顯然不是。只有像建築家格奧爾格·馮·克諾貝爾斯多夫(1699-1753)等人加諸於宮殿的精神創造,例如建築藝術、建築風格、建築理論、藝術裝飾等才稱得上文化。人們慣常使用的「物質文化」概念,其實並不恰當。如果把桑蘇西宮稱為一種「物質文明」也許還勉強可以。「文化」不是雜貨鋪,文化是一種高級的精神創造,也是一種純粹的精神概念。所以,我們是把哲學、文學、史學、語言、宗教、倫理、制度、法律、技術、藝術、音樂、美學、教育、科學等作為文化的本體的。
確定為文化的第二個標誌,是精神的創造或精神的成果,必須具有高級水平,體現社會的進步性,符合進步的倫理和美學。確定為文化的還有第三個標誌,就是精神的創造或精神的成果具有發展性、滲透性、交流性和世界性。文化雖然往往表現為一種民族文化,但它必然會越出民族和國家界限,同世界其他文化在普魯士這個「武化」的國家,文化的產生和發展確實經歷了艱難的相互影響和融合曆程。普魯士文化,較之中部、南部、西部德意志文化,起步要晚。柏林相對來說是個近代城市。慕尼黑、科倫或德勒斯登的居民滿可驕傲地指出,當他們的城市已是古老的文化中心時,柏林還是一個未開化的、處於原始狀態的地方。
然而到19世紀初,當普魯士在分裂的德意志從一個最大的離心因素成為民族統一的象徵和希望以來,柏林就成了德意志的文化中心。普魯士土生土長的學者、藝術家、文化名人不多,但卻吸引了全德各邦大批學者、藝術家、政治家、軍事家來到普魯士,為普魯士服務。獲得解放的猶太人,為普魯士的文化增添了光輝異彩。普魯士文化在這個時期最終融進了德意志民族文化之中。
普魯士文化具有這樣幾個特徵:第一,普魯士文化的主要承擔者是新興的資產階級的知識分子。很難把佔據國家統治地位的容克階級列入創造文化之列。普魯士的崛起同德意志民族文化的興起,幾乎是同時的。普魯士文化的中心命題也是要求「統一與自由」。由於資產階級政治上的軟弱,普魯士文化的承擔者只想在思想和理論領域內曲折地抒發己見,他們害怕行動。因此,普魯士產生了眾多的思想家和哲學家,並執德意志文化之牛耳。
第二,普魯士的東部廣大領地,不僅存在著日耳曼人因素,而且存在著大量的斯拉夫人和半斯拉夫人(西裡西亞人)的因素,兩種因素的混合,也就影響到普魯士國家和普魯士文化。普魯士首相俾斯麥1868年4月30日致法學家約翰一卡斯帕爾·勃隆赤裡的信中還承認:「在普魯士存在著一種斯拉夫因素和日耳曼因素的強烈的混合,這是國家的順應性的主要原因。」普魯士文化不是純粹的日耳曼文化,更不是古希臘羅馬文化的繼承者,而是一種混合型文化,它更多地同東部斯拉夫文化有聯繫,而存在著敵視西方文化的傾向。
第三,普魯士文化是德意志文化的主要部分。政治上是普魯士徵服德意志,文化上卻是德意志融化了普魯士。第四,普魯士文化總是經常屈從於普魯士的「武化」,缺少文化「號角」文化經常被軍刀鏗鏘和戰馬嘶鳴所掩蓋。普魯士文化因而帶有兩種相反的色彩,一種是對國家越來越溫順,一種是對國家越來越激進。19世紀70年代後,一種資產階級同容克國家相妥協的融合文化在普魯士一德意志佔了上風。
一般而言,普魯士文化經歷了如下階段:啟蒙主義文化階段,古典人文主義文化階段,浪漫主義文化階段,民主主義文化階段,社會主義文化階段和融合文化階段。它們不一定是緊相銜接的,有的是交叉,有的是並存。我們只是從性質上加以區分歸類,當然也照顧到時間順序。這些階段,同德意志文化發展階段基本是一致的、同步的。
文化作為一種民族要素,代表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和個人的素質和修養,決定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和個人的生活方式和活動形式。另一方面,文化的普遍性質決定了文化的發展性、交流性和世界性。民族文化的小百川,會匯入世界文化的大海,推動人類社會進入大同世界。從這個意義上講,普魯士文化問題,既是德國問題,也是歐洲問題,乃至世界問題。好的,今天的內容就是這些,歡迎大家訂閱我們,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好玩有趣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