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蔣佩芳 發自上海
每經記者 蔣佩芳 發自上海
昨日,一起疑似翻版「萬裡大造林」集資詐騙案在上海市第一人民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涉案被告人寧威、戴榮貴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集資詐騙罪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提起公訴,涉案總金額達1.57億元。
22%的世界人口只擁有3%的世界林木資源,木材進口用匯量每年以19%的速度遞增……一系列數據均顯示森林資源匱乏,木材供求矛盾突出。木材已成為眾人爭相投資的對象,儘管此前已經陸續曝出「萬裡大造林」、「億霖木業」等非法集資詐騙案件,但依舊未能降低投資者的熱情。
涉案金額1.57億元
據了解,被告人寧威系中林聯合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中林聯合)、上海中林聯合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中林)和湖北中林聯合林木開發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中林)實際控制人。被告人戴榮貴(新加坡籍)系原上海中林公司副總經理。
據悉,中林聯合除了與「萬裡大造林」、「億霖木業」等非法集資詐騙案件有著相似的手法外,為避免兌現投資者林權到期的壓力,更是推出所謂的林權轉股權的優化方案,令一些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
起訴書顯示,寧威、戴榮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合同詐騙罪於2011年8月23日被起訴。經依法審查查明,寧威、戴榮貴採用銷售林地使用權及代管林地等方式吸收資金,先後成立了中林聯合、上海中林和湖北中林,並以中林聯合名義在湖北石首等地購買林地使用權進行銷售,由湖北中林對林地進行管護、採伐。
2006年3月至2010年12月,寧威、戴榮貴通過在上海中林培訓、招聘員工,採用隨機撥打電話、發放宣傳單、舉辦項目說明會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承諾年均10%~13%的回報,並以每畝人民幣3250~62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上述林地使用權,非法吸收人民幣3340萬餘元。
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寧威、戴榮貴以中林聯合在德國借殼UFC控股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上市名義,對該公司資產規模及投資回報進行虛假宣傳,誘騙社會公眾以每股人民幣6.5~9.5元不等的價格將價值人民幣6797萬餘元的林地使用權折換為在薩摩亞註冊的林聯國際有限公司和林業投資有限公司股權(截至2011年8月15日,相關公司的股價為0.0034歐元)。
寧威在法庭上對此供認,UFC控股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其實是一個空殼公司,沒有資產。至於每股為何高至人民幣6.5~9.5元,他並不清楚,實際均由戴榮貴操作。而對於林權轉股權所謂的優化方案中,如何保證客戶購買股權一定會漲上去,他否認有此保證。
此外,寧威、戴榮貴還於2006年3月至2010年12月,在上海等地向社會公眾以虛構林地等方式騙得人民幣5585萬餘元。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認為,被告人寧威、戴榮貴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變相非法吸收人民幣3340萬餘元,數額巨大;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人民幣1.2億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並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揭秘中林聯合
按照中林聯合此前發放的宣傳資料,該公司系中國世融達投資有限公司和新加坡聯合國際森林資源控股集團於2006年共同出資而建立的中外合資公司。
其中,中國世融達投資公司是一家經驗豐富的大型戰略性投資公司,總部設在北京,投資領域有招商引資、文化傳媒、教育培訓、林業等。新加坡聯合國際森林資源控股集團總部則設在新加坡,擁有12家子公司,4大森林基地,是國際資源供應商。
根據庭審質詢,中林聯合總部設在北京,分別在上海、湖北兩地均設立分公司。中林聯合、上海中林、湖北中林均成立於2006年。寧威在庭審上表示,3家公司主要是做林業投資項目,實際控制人都是自己。3家公司對林業項目也有著簡單而明確的分工:即中林聯合購買林地,湖北中林進行管護,上海中林進行銷售。而寧威和戴榮貴不僅有口頭協議,還有著大體的分工。
按照中林聯合此前的規劃,公司在河北、河南、湖南、湖北、江蘇、江西、安徽等幾個國內最適宜林木生長的地區建立起多個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為響應國家號召讓更多關心林業的人有機會參與到項目中來,公司將從建成的基地中拿出35%的林木,以林權流轉的形式,轉讓給投資林木帶來的經濟效益。
在整個林業投資中,從購買湖北石首的林地到購買湖南的林地,均由中林聯合進行購買。根據寧威的表述,當時在湖北購買的林地價格不等,基本在1000~2000元一畝,最後由上海中林的名義對外進行銷售,銷售價格從3000~6000元不等,而中間的差價則由公司賺取。
高額回報難兌現
此前的「萬裡大造林」、「億霖木業」等都會舉辦一些名稱不同的推介會、洽談會、聯誼會等,中林聯合也不例外。
被騙資金達30萬元的黃女士告訴記者,自己於2006年4月進入上海中林擔任銷售人員。上崗後,上海中林通過說明會、培訓讓所有銷售人員了解所謂的投資林地。回報率好,各方面保障也很到位,風險係數小,加之又是國家政策比較支持的項目,公司看上去規模不小,除了讓意向客戶進行投資外,自己和其他銷售人員也紛紛掏出家當進行投資。
黃女士表示,那個時候上海中林經常開項目發布會,主講人系中林聯合的高級講師陳美娟,她負責介紹項目發布會的新項目內容。項目會規模很大,非常有氣勢,人數多時近400人左右。項目會會介紹世融達、中林聯合的情況、國際國內林業發展情況、林權改革、林木資源緊缺、林木價格上升、投資前景等內容。另外,陳美娟也會介紹投資項目內容、期限和年投資收益詳細計算方法等。
這樣的項目發布會,也著實吸引了一些衝動的投資者。據悉,這些被騙投資者,少則8萬元,多則300萬元。
被騙投資人李傑(化名)表示,中林聯合宣稱每年的回報率最少保證13%,投資周期為5年,並且還有11大保障,保障客戶能夠得到林權證,有專業護林公司管理看護,保障5年以後可以幫助投資者出售成材樹木並兌現到客戶手裡。
李傑向記者出示了中林聯合對外宣傳的資料,包括中林聯合此前在各大媒體上發布的消息及其宣傳性質的廣告。李傑承認當時被該公司的多項榮譽證書迷惑,再加上上海中林的氣派外表,感覺不像造假,對該公司提出有13項保障,特別是全額保險感到比較安全。「另外,對投資林地的收益約每年13%的計算感覺比較靠譜,對於林地養護、管理等感覺可信。」李傑說,其實中林聯合實際隱瞞了異地出售需交育林費和運費等多項費用,且實際每畝的種植棵樹也不規範。李傑分別三次購買林權,投資共計80萬元。根據資料顯示,當時的中林聯合對外宣稱所謂的林業投資回報率達10%~13%,卻未在合同中有所體現。
忽悠投資者轉股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中林聯合從成立開始,就推出不同期限的認購林權投資項目,如4年期、5年期、甚至還有分期回報項目(即每年回報一次),而最為離譜的投資項目則是林權轉股權。
寧威表示,之前一直在想海外上市融資的方案並不是想客戶林權轉股權,目的就是要把公司的資產做大,準備上官方市場,但因官方市場門檻相對更高,要求盈利狀況要好,為此而推出林權轉股權。
公訴人在舉證時稱,中林聯合本身在林權經營的模式下已經虧損,目前的價格也一直在下跌。實際上,立木材積量和實際出材量存在差異,林權轉股權就不存在兌現壓力。當時寧威做了很多林地的銷售,一年期的到2007年就開始兌現了,兌現的時候發現自己所承諾的回報率高於實際可以達到的回報率,無奈公司只有用其他客戶的資金去填補已經到期客戶的資金,因而兌現的壓力是存在的。
購買林權後又轉股權的李傑也向記者解釋了其中的緣由:1、考慮到鎖股期為18個月,相對林權投資4~5年的時間較短,風險較小;2、感覺該公司對林權的操作比較規範,減少了對股權投資風險的警惕;3、由於該公司編造中林聯合兩年內可上德國官方限制市場,並經常以三家在德國市場上市的公司的發行價與淨資產的比率高達6.5~13倍為例,宣稱一旦上德國官方限制市場至少2歐元以上;4、被中林聯合高管的宣講、知名媒體和律師的見證迷惑,加之公司瞿總監和其朋友大批買入和轉股使自己失去警惕。
至今,血本無歸的李傑難掩後悔之意,在中林聯合的迷惑下,李傑逐步失去警惕,在轉股籤約前,其又被勸增加投資,與他人合夥稱500畝,能以6.5元低價轉股,最終增購110畝,鑄成大錯,最終投資達85.7萬元,轉成13.18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