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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壹周刊》二審被判向臺北捷運公司登報導歉
中國臺灣網8月7日消息據臺灣「中央社」報導,臺北大眾捷運公司不滿臺灣壹傳媒所屬的臺灣《壹周刊》指其處理緊急事件有疏失,求償並登報導歉;臺灣法院今天判臺灣《壹周刊》登報導歉。根據判決書指出,臺北捷運指控臺灣《壹周刊》在2009年間以《內捷弊案、郝市府人為疏失、軌道疏散險電死700人、馬英九違法開標損失400億》為標題作相關報導,損害臺北捷運名譽,向臺灣《壹周刊》社長、撰稿記者等人求償1億元並登報導歉。法院一審認為臺灣《壹周刊》已查證且善意發表對可受公評的事作適當評論,判決臺北捷運敗訴;臺北捷運上訴並改求償1元及登報導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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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美資公司致逾200員工罹癌 被判賠5.6億新臺幣
原標題:在臺美資公司致逾200員工罹癌 被判賠5.6億新臺幣 中新社臺北4月17日電 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曾失責致逾200員工罹癌。經十餘年訴訟後,臺北地方法院17日一審判決RCA賠償445名員工5.6億元(新臺幣,下同)。 據中央社、聯合新聞網等臺灣媒體報導,本案是臺灣史上最嚴重的汙染傷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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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證券巨額訴訟一審判決 前浙江女首富被判賠9.3億
來源:澎湃新聞原標題:西南證券巨額訴訟一審判決,前浙江女首富被判賠9.3億元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西南證券,600369)近日發布公告稱,其作為「西南證券鑫沅質押1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起訴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集團)股票質押式回購違約的案件獲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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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維冠大樓倒塌致案建築商等被判賠7億臺幣
臺南維冠大樓倒塌致案建築商等被判賠7億臺幣 臺南維冠大樓2016年在地震中倒塌,導致重大人員傷亡,150多名受災戶提出35億新臺幣的民事賠償。16日,臺南地方法院認定,建築商林明輝等5人過失行為與維冠大樓倒塌毀損所造成死亡或傷害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判賠7億多元新臺幣,約合人民幣1.62億元,這也是維冠大樓倒塌事件中的首件判賠案。 2016年2月6日農曆小年夜,臺灣南部發生6.7級地震,強震致臺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上百人受傷。150多名受災戶提出35億新臺幣的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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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名古屋空難一審:臺「華航」判賠50億日元
日本地方法院判華航承擔名古屋空難重責賠償五十億 中新社東京十二月二十六日電 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今天就一九九四年發生在當地的臺灣華航班機墜落事故死難者遺屬提出的訴訟做出判決,判令華航方面為其飛行員的重大過失承擔責任,向二百三十二名原告作出總額達到五十億二千六百萬日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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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鐵隨機殺人案 鄭捷判賠3091萬新臺幣(圖)
原標題:臺北地鐵隨機殺人案 鄭捷判賠3091萬新臺幣(圖) 鄭捷(臺灣「中央社」資料圖片) 中新網8月7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導,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7日判決,涉及臺北捷運(地鐵)江子翠站隨機殺人的鄭捷,須賠償死者潘碧珠的家屬及蕭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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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園遛狗跌入水溝 法院判臺北市府賠13萬臺幣
原標題:女子公園遛狗跌入水溝 法院判臺北市府賠13萬臺幣 中新網2月27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導,一名女子3年前到臺北市華中河濱公園遛狗,因水溝蓋沒蓋好而跌入受傷。臺北地院認定市府管理有疏失,判賠償女子13萬元(新臺幣,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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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一私立大學校長騷擾女副教授 法院判賠30萬
臺北一私立大學校長騷擾女副教授 法院判賠30萬 2010年12月01日 19:29 來源: 字號: 小 中 大 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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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中山站砍人者郭彥君獲刑12年
原標題:臺北捷運中山站砍人者郭彥君獲刑12年 新華社臺北7月28日電(記者劉剛 王小鵬)去年7月發生的臺北捷運中山站隨機砍人案,臺「最高法院」28日終審判決維持臺高等法院的二審判決,涉案男子郭彥君依2個殺人未遂、2個傷害罪,合併被判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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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茶裡」奶茶二審被判賠300萬元,曾年銷售1億杯
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日前二審審結了一起茶飲企業商標權糾紛案,曾年銷售1億杯的「茶裡」奶茶被判侵權。法庭宣布維持一審判決,上訴人上海燊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燊博公司」)立刻停止對被上訴人廣州茶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茶裡公司」)的商標侵權行為,並賠償茶裡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合計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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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男子割痔瘡後喪命 醫院被判賠777萬(圖)
臺灣男子割痔瘡後喪命 醫院被判賠777萬(圖) 2014年10月17日 15:19:00 來源:中國臺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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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公司未繳裁判費 鄭捷免賠2000餘萬元
原標題:臺北捷運公司未繳裁判費 鄭捷免賠2000餘萬元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導,臺北捷運(地鐵)今年5月21日發生喋血事件,有媒體報導臺北捷運公司未繳裁判費,新北市法院裁定駁回民事求償,鄭捷免賠2000餘萬元(新臺幣,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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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古屋空難:臺華航判賠50億日元
2003-12-26 15:38:36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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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鄭捷殺人案民事部分判賠2981萬元(圖)
點擊圖片進入下一頁 新北地院7日審結,判決鄭捷須賠償被害人2981萬餘元新臺幣。(中時報系資料照片) 中國臺灣網8月7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導,造成4死22人輕重傷的臺北捷運殺人事件,僅10名被害人與死者家屬向兇手鄭捷提出民事求償。新北地院7日審結,判決鄭捷須賠償被害人2981萬餘元(新臺幣,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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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斯曼海」索賠案一審判決 被告判賠4200萬(圖)
「塔斯曼海」索賠案一審判決 被告判賠4200萬(圖) 海洋生態損失獲賠近千萬元 2004年12月30日,歷經6次庭審的天津市海洋局提起的海洋生態環境受損索賠案公開宣判。天津海事法院院長李柏華親自擔任此案的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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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臺北捷運公司未繳裁判費 鄭捷免賠2000餘萬元
原標題:臺媒:臺北捷運公司未繳裁判費 鄭捷免賠2000餘萬元 新北地檢署偵辦捷運隨機殺人案,21日以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對兇嫌鄭捷(中)提起公訴,請求法院依法處以死刑。(圖來自臺媒)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導,臺北捷運(地鐵)今年5月21日發生喋血事件,有媒體報導臺北捷運公司未繳裁判費,新北市法院裁定駁回民事求償,鄭捷免賠2000餘萬元(新臺幣,下同)。 對此,臺北捷運公司澄清,本案是經研議後,將改在法院審理期間,通過刑事附帶民事程序,向兇嫌鄭捷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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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府恐因美河市賠上百億 柯文哲:想到腳就軟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中國臺灣網9月27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導,對於臺北捷運萬隆站「環遊市」和小碧潭站「美河市」等2件聯開案,前天被宣告「違憲」,臺北市府恐面臨上百億(新臺幣,下同)的賠款。臺北市長柯文哲表示,這麼大的金額想起來腳就發軟,內部會再開會,看怎麼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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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主播未經授權在直播間演唱《小跳蛙》59次,鬥魚被判賠
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6月30日披露,12名鬥魚主播因為未經授權在鬥魚直播間演唱《小跳蛙》59次,鬥魚被判賠37400元和律師費支出12000元。案情:12名主播未經授權在鬥魚直播間演唱《小跳蛙》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6月30日消息,原告麒麟童公司主張,其合法取得了歌曲《小跳蛙》在全世界範圍內的著作財產權,而在未獲得其授權、許可,未支付任何使用費的前提下,12名主播59次在被告鬥魚公司運營的直播間中演唱《小跳蛙》,嚴重侵犯了麒麟童公司對歌曲依法享有的詞曲著作權的表演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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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lidili侵權Bilibili,被判賠300萬
懂球帝首頁>足球新聞> Dilidili侵權Bilibili,被判賠300萬 Dilidili侵權Bilibili,被判賠300萬 一天到晚吃瓜bot 09-23 10:54 【Dilidili侵權Bilibili,被判賠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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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向英國公司收稅10億美元,被判賠12億美元
12月23日,國際仲裁法庭做出裁決,要求印度向凱恩能源公司(Cairn Energy)支付賠償金,合計12億美元。這項裁決對於在印度的很多跨國公司來說,具有特別重要的指向意義。為什麼這樣說呢?不妨先來看看凱恩能源當初是如何和印度扯上糾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