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明朝時期的明成祖朱棣本來是一位勤政的皇帝,他一生可謂政績顯赫,比起其祖朱元璋來也有過之而無不及,像對漠北的5次御駕親徵,穩定了我國漠北邊境,改變了以前朝代採取的「和親」和「籤定和約」的妥協政策。直接強勢鎮壓,宣示了當朝的國威;派遣鄭和遠下西洋,拓展了明朝的海上疆域,使後來的明朝一度出現了萬國來朝的盛況。
但是像這樣的一位明君,在有些史料中居然也有人給他抹黑的。在《李朝實錄》中記載了一起無頭慘案。有一名朝鮮美女賈呂因與太監魚氏有了私情,後來姦情暴露後雙雙畏罪自殺。出了命案後,朱棣知道後就派人將賈呂和魚氏有關的宮女抓來審問,誰知審問之下,姦情沒審出個著落,竟然審出後宮之中有人要謀害皇帝。
朱棣得知後非常生氣,下令繼續審理,他想知道是誰吃了熊心豹子膽,竟然敢來謀害自己。再審之下,問題更離奇,謀逆之人沒查出,竟然有宮女揭發,說賈呂與魚氏的私情是因為皇帝的性無能。這一下可不得了,據《李朝實錄》中記載:朱棣勃然大怒,覺得嚴重侮辱他的人格,於是下令將所有宮女「一鍋端」,全部施以「剮」刑,凌遲處死。所有宮女是多少呢?據《李朝實錄》中記載:
"凡連坐者二千八百人,(朱棣)皆親臨剮之。"

因此,綜上所述,《李朝實錄》中所記載的那件史料是假的。其原因有三:第一,古代的剮刑(即凌遲)本來就很少用,除非是罪大惡極之徒。而且也只用於首犯,不可能將所有嫌疑人員都施以剮刑。第二,剮刑是一種很專業的刑罰。一般行刑人員很難施行,大都是祖傳的剮刑劊子手。因此能會這種刑罰的劊子手也很少。
而且剮刑還有一個規定:據說劊子手在對犯人用刑時,必須在用完規定的刀數以後,犯人才能死亡。如果沒做到這點的話,則按規矩應當將施剮刑的劊子手再凌遲處死。因此歷史上很少有人學這種刑罰,因為弄不好自己就會成為試驗品。但是朱棣可是要活剮3000名宮女,試問:他從哪裡去找來那麼多的剮刑劊子手?居然還「皆親臨剮之」。純粹是造謠惑眾!
第三,捏造這件史料的作者,他忘記了明朝朱棣的生活時代。那可是封建社會的大明王朝,是以「君王」為上的社會。不要說揭發的宮女所言是真是假,哪有那樣的傻宮女會去揭發那樣的事,那不是自尋死路麼?皇帝會讓一個知道自己性無能的宮女「苟活人世"麼?所以,寫那個史料的作者連編謊都不會編!
歷史事實是客觀的,黑的就是黑的,白的終須是白的。即使有那些「別具用心」的人想抹黑它,但終究經不住時間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