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費用自理,在這裡要清水哥要說明一下華僑,華人和華裔的之間 區別,華人和華裔是指已經喪失和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取得了所在國的國籍的人,比如李連杰,顧長衛夫妻,王力宏都是這樣的人。華僑是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居住在國外的中國人。他們具有中國國籍的一切權力,但不一定具有社保和納稅的義務。再具體來說,華僑是受中國法律約束和管轄。必須尊重中國的法律。只不過是國外居住的中國人而已。華人和華裔不受中國法律約束和管轄。只接受所在國的法律的約束和管轄。在法理上已經是外國人。要指出的是有綠卡且是原中國公民才可以屬於華僑。
已經擁有外國國籍的華人必須全部足額支付醫療費用,在法律上這些人已經向所在國效忠,(比如加入美國國籍誓詞:我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地效忠美國。當法律要求時,我願為保衛美國拿起武器,當法律要求時,我會為美國做非戰鬥性之軍事服務,當法律要求時,我會在政府官員指揮下為國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絕無任何心智障礙、藉口或保留,請上帝保佑我)一個已經向他國效忠的所謂的中國人有什麼理由由中國納稅人負擔,進一步說,華人並沒有納稅和繳納社保。更沒有資格免費治療。
從個人自私的角度來說,真的很反感在國外定居的華人華僑回國治療。畢竟他們沒有給國家做過任何貢獻,基本上都是賺國內的錢拿到國外消費,現在你回來治療佔據的所有中國人的資源,包括你我 的,具有中國國籍的華僑還可以,起碼還是中國人心理上可以接受。但華人真的無法接受,實際上這些人就是香蕉人。我不否認這裡有熱愛中國的華人,但在法律上已經不是中國人了,你效忠的是美利堅。你的納稅對象是聯邦政府,退一萬步說,一旦中美「交戰」你要對你的誓詞負責,你要保衛的所在國的安全。
某些華人(很小的一部分)他們會在國內吹噓自己國籍,是高人一等。會稱頌所在國的民主和自由,去接受所謂「羨慕」的目光。在國外呢,又會去吹噓自己強大的祖國後盾,或者為了個人私利去構陷和污衊他的母國。現在,所在國放棄治療,自己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或者是確診了,而且聽說國內免費治療。這些華人會不惜一切代價回來嗎?一旦病好了,他們會在第一時間返回所在國,不帶走一片雲彩。中國有危機,你是美國人。美國有危機,你又是中國人了。棒棒的,有事鍾無豔。無事夏迎春,精緻的利己主義。說的大概就是這些人吧。
國家對於境外人員回國治療相關問題已經有了明確說明,第一,有交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需要承擔任何費用,第二是交納了商業保險,按照規定進行報銷。以上都不具備,需要自己承擔全部治療費用。這裡有一個核心原則,即華人已經是外國人,不是中國公民,沒有資格享受我國醫療福利。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應該找所在國負責。應該說。能拿到外國國籍的,不差在中國治病的錢,他們需要的是一個安全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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