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於印發《發展紅星城市廣場和北苑小區配建公租房分配方案》的通知,為新鄉市又新增了241套公租房房源。那麼具體的房源情況看、申請規則是什麼呢?接著往下看。
房源基本情況及租金、物業標準
發展紅星城市廣場
位於平原路與東明大道交叉口東北角4#樓3-14層,共計178套,戶型一室和一室一廳,普通裝修,單套建築面積38.8㎡(一室)、46.36m(一室)、54.63㎡(一室一廳)、57.2m(一室一廳)四個戶型,配套標準水、電、暖、寬帶、燃氣、熱水器、抽油煙機。
租金標準為9元/月·㎡,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按年度交納,租賃合同期限為3年;物業費參照所在小區收費標準1.26元/月·㎡執行。
北苑小區
位於牧野區前進支路99號(760廠以北,鐵路支線以南),配建公租房房源為3號樓3-6層,六層磚混結構,共63套,戶型兩室一廳,普通裝修,單套住房建築面積50㎡左右,小區配套標準水、電、暖、寬帶、燃氣等設施。
租金標準為6.5元/月·㎡,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按年度交納,租賃合同期限為3年;物業費按照北苑小區收費標準執行。
註明: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按各供應單位定價執行,均由承租人承擔。
供應對象及配租原則
(一)優先供應原則。對符合精準保障的保障對象優先供應;同等條件下堅持高端優先,申請人員原則上要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二)重點保障原則。重點保障在各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的無房青年職工、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青年人才;根據房源配租情況,兼顧其他一般保障對象。
(三)就近安排原則。同等條件下對申請人在房源周邊工作優先就近。鼓勵需求量集中的單位統一申請,職工向所在單位申請;符合條件的單位職工或自主創業人員也可向保障房中心直接申請。
申請時間及材料
申請時間
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
申請材料
1. 《新鄉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 申請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非本市戶籍提供)。
3. 家庭住房狀況證明由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提供(申請人無需提供)。自由住房包括已經網籤備案,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屬登記證書的房屋。
4. 婚姻狀況證明。
5. 符合申請條件的行政編制人員提供正式錄用證明、選調證明;事業編制和國企人員提供本人與用人單位籤訂的聘用(含臨聘合同)。
6. 申請人本人及配偶的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引進人才認定或任命文件號。
7. 申請人本人及配偶的工資收入,本人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註:單位統一申請的需另行填報《公租房申請統計表》並加蓋單位公章。
通知全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