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個豆漿樣本檢出含有基因改造成分,但全部沒有標示
中新網9月16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導,香港消委會測試50款市面常見的即飲和衝劑豆漿,25個樣本檢出含有基因改造成分,但全部沒有標示。消委會稱,雖然目前未有切實根據指基因改造食品會影響人體健康,但建議特區政府制定強制性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制度,並收緊混雜基因改造物質的容許量,讓消費者清晰分辨,作出知情的選擇。
消委會測試50款在超市、便利店購買的預先包裝豆漿,部分樣本包裝上標有「有機」或「非基因改造」等字樣。測試發現,25款樣本檢出基因改造大豆成分,當中13款標示「非基因改造」或相關字眼。檢出的基因改造成分含量偏低,當中4款樣本的含量可被定量,包括「大和豆漿」、「百味鮮豆漿」(原味)」、「永和非基因改造豆漿(原味)」和「千葉原味豆漿」,檢出含量分別為0.2%、0.4%、0.5%和1.1%。50款樣本中,20款標示「有機」,7款檢出基因改造成分,香港有機資源中心指,理論上有機食物不應含有基因改造成分,國際檢測限值是0.01%,若是偶然發生交叉汙染問題,可以接受。
消委會宣傳及小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表示,目前未有切實根據顯示基因改造食物對人體有實時或長遠影響,但是否願意購買該類食物屬消費者個人選擇,促請特區政府儘快立法,推行強制性基因改造食品標籤制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強制基因改造食物標籤現已在歐盟、澳洲、紐西蘭、日本、韓國、內地及臺灣地區推行。
何續說,香港暫無特定法例規管基因改造食物的銷售和標籤,只有食物安全中心於2006年7月推出的《基因改造食物自願標籤指引》,含有5%或以上基因改造物質才需自願配上「基因改造」標示。而歐盟規定所有基因改造食物均須附有標籤,若傳統食物意外地混雜了超過0.9%的基因改造物質,亦須加上標籤。澳洲及紐西蘭的混雜容許量為1%。
消委會建議,在個出售的基因改造食物,必須通過當局的安全評估和批准;收緊傳統食物在收割、運輸、處理和儲存時,意外混雜基因改造物質而訂的容許量,可參考歐盟及澳洲標準;禁止使用「不含基因改造成分(GM Free)」、「非基因改造」、「NON-GMO」等容易誤導消費者的「反面標籤」,其原材料的農作物亦有機會被基因改造農作物汙染。
(責任編輯:U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