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0 日消息,據中國政府網報導,國務院於 10 月 9 日召開常務會議,通過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從技術開發創新、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公共服務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等方面做出四點要求:
一是,加大關鍵技術攻關,鼓勵車用作業系統、動力電池等開發創新。支持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產業深度融合,推動電動化與網聯化、智能化技術互融協同發展,推進標準對接和數據共享。
二是,加強充換電、加氫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形成快充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絡。對作為公共設施的充電樁建設給予財政支持。鼓勵開展換電模式應用。
三是,鼓勵加強新能源汽車領域國際合作。
四是,加大對公共服務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政策支持。2021 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 80%。
2019 年 12 月 3 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 年)》(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規劃要點跟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主要變化包括,強調快充、下調公共領域新能源車的比例。此前,徵求意見稿中為 「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公共領域新增新能源車比例要求是 「全部」。
根據《規劃》,2021 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 80%。
那麼,哪些是 「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 「呢?
公開資料查詢顯示,目前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主要有四個:福建、江西、貴州、海南。另外,按照環保部印發《重點區域大氣汙染防治 「十二五」規劃》的通知顯示, 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主要指京津冀、長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地區,以及遼寧中部、山東、武漢及其周邊、長株潭、成渝、海峽西岸、山西中 北部、陝西關中、甘寧、新疆烏魯木齊城市群, 共涉及 19 個省、自治區、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