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資料圖
人大視察
養犬條例
■統籌:新快報記者 李國輝
■採寫:新快報記者 李國輝 吳璇 見習記者 劉操
海珠荔灣已有7個公園向狗狗開放
廣州市屬6個公園明確暫不會開放
公園是否應設犬只活動區域,近日成為廣州市人大視察養犬管理工作時的討論焦點。而番禺區政府對此作出了肯定回答。昨日上午,番禺區副區長林偉長在匯報養犬管理工作時表示,目前,番禺區已決定在市橋城區的幾個主要公園和部分大型住宅小區試點,建設犬只公共活動區域,區城管局並已做好方案,準備近期投資28.19萬元推進公園犬只活動區域的建設。
番禺市橋三個公園將要試點
據林偉長介紹,區政府已決定在市橋城區的中央、城北、南區三個公園以及一些大型住宅小區試點,以方便養犬人遛狗和狗狗娛樂。
記者昨日下午在廣州雅居樂小區看到,該小區物管部門已為犬主建設了專門的遛狗區,受到了小區養犬業主的歡迎。據番禺區相關部門人士介紹,選點設立遛狗區的大型小區包括祈福新邨、華南碧桂園、廣州雅居樂、新世界花園等。「目前,區裡已發文要求各街鎮均應在有條件的大型小區建設犬只公共活動區域,但具體如何推廣還有待進一步研究。」相關人士透露說。
番禺區城管局副局長謝景棠說,目前,市橋三公園試點建設遛狗區的建設方案已由區政府批准,只是資金尚未到位。「經過核算,預計共需投入資金28.19萬元。」謝景棠說,根據規劃,中央公園遛狗區面積700平方米,城北公園為500平方米、南區公園為650平方米,將為遛狗區設立圍欄,鋪種適合犬只活動的臺灣草,建立狗廁所、沙池等犬只娛樂活動設施。
廣州市屬六個公園不會開放
在番禺區擬建公園遛狗區的同時,海珠、荔灣等區已先行一步,在部分公園設立了犬只活動區域。海珠區建設園林局公園管理中心主任王月飛表示,海珠區目前已在龍潭、磨碟沙兩個公園內建設了遛狗區,遛狗區處都有明顯的標誌,並設有間隔欄,其中磨碟沙公園遛狗區面積達到4000平方米。
荔灣區開放公園遛狗的力度則居全市各區之首。該區副區長陳建昨日向市人大匯報時介紹,荔灣區屬的各公園已向犬主有約束地開放。犬主可攜帶已辦證的犬只進入區屬公園活動,但公園管理人員會向其收取押金並囑咐犬主文明遛犬,如發現不文明遛狗行為,將沒收押金。
給狗辦證為啥難
買條狗還不到100元
辦個證卻要交500元
誰能願意呢
「買來一條狗還不到100元,辦個證卻要交500元,誰能願意呢?」在昨日上午市人大視察養犬管理工作的活動中,有人對養犬收費標準的合理性提出質疑。
番禺區副區長林偉長說,根據《條例》規定,無論犬只大小、名貴與否,養犬登記辦證都要交500元,續期每年則交300元。民警在實際執法過程中也發現,很多居民飼養的狗本身價值不足百元,卻要繳納五倍的登記費,群眾頗有意見。
此外,所繳費用究竟包含了什麼服務項目,條例亦沒有明確。有的犬主在養犬登記點交了500元,卻還被另收注射費、犬只照相費等,不滿情緒可想而知。
天河區石牌街龍口花苑居委會主任朱文輝說,居委會在動員犬主為犬只證件續期所遭受的阻力遠大於登記,收費太高是一個重要原因。她提出,適當降低狗牌的價格,政府部門再提供多一點的優質服務,才能讓更多的市民支持養犬管理工作。
聲音
針對公安機關應否作為
養犬管理的主體部門的爭論
市人大代表、廣州大學法學院院長鄧成明說:
「養犬條例已實施了兩年,現在還討論誰應作為執法主體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管狗實際上就是管人,說到底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主管部門必須要具有執法權。公安機關作為擁有執法權的公權力部門,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針對中華田園犬(土狗)
被列入危險犬
番禺區副區長林偉長建議:
「養犬條例把土狗列入危險犬,可番禺區有大量的農村地區,養的多是土狗。中國人養土狗養了上千年,這不僅不符合實際民情。是否能將中華田園犬不列進危險犬?」
中心城區
設置了遛狗區的公園
海珠區 龍潭公園、磨碟沙公園
荔灣區 文化公園、沙面公園、荔灣湖公園
醉觀公園、青年公園
將要設置遛狗區的公園
海珠區 曉港公園、海印公園
市屬6個公園明確暫不開放
越秀公園、烈士陵園公園、流花湖公園
廣州動物園、黃花崗公園、中山紀念堂
人大此次視察的另三個區(白雲區、天河區、越秀區)均未有可供犬只進入活動的公園。
都說養犬管理執法難,
究竟難在哪裡?
昨日,番禺區警方在匯報養犬管理工作時,細數了執法的五大難題
處罰一宗違規養狗
警方用了56天
出動50多人次
做著88頁卷宗
1處罰程序繁瑣。根據《條例》規定,定額2000元的罰款,被處罰人要求聽證的,必須舉行聽證,加上廣東省警綜系統中目前沒有《條例》的相關內容,基層派出所無法通過網絡呈批辦案。今年5月23日,番禺警方在辦理一宗一戶飼養多犬的違法案時,警方共出動警力50多人次,花了56天,做了88頁卷宗,最後才將狗狗沒收並給事主罰款2000元。
2犬主登記辦證不方便。由於辦證前先要辦理免疫症,而一些免疫注射點和畜牧防疫站又不願成為養犬登記點,致使辦證難問題無法全面解決。「有的犬主辦個狗牌要經過七八環節,一看到這麼複雜就不辦了。」南村派出所一名民警說。
3《條例》中沒有規定一般管理區內的危險犬要登記辦證,導致所有危險犬難以列入監管範圍。犬只傷人後,犬主也容易規避法律責任,致使犬只傷人和擾民事件增加。
4犬主進行養犬登記時常提供虛假住址。按照現行審批程序,無需申請人提交居住證明,也沒有明確如何追責,這導致「一戶同時飼養多只有證犬」的現象較多。
5捕捉犬只及防護工具簡單落後。遇到養犬人故意放跑犬只時,工作人員根本無法有效捕捉。
李國輝、吳璇、劉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