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濤當上了阿里巴巴聚划算官方優選官,意料之中。此前,阿里巴巴已經網羅了包括雷佳音(花名「阿拉蕾」)、高曉松(花名「矮大緊」)、何炅(花名「小炅」)、歐陽娜娜(花名「娜比」)等名人。
所謂「優選官」、「體驗官」、「合伙人」等身份,以及阿里內部頗具特色的花名,比純粹的商業代言更有趣、更有牌面,也更令人信服,這不過是阿里商業策略和公關戰略的一部分。
就拿最新曝光的劉濤(花名「劉一刀」)來說,入職阿里是真的,代言品牌(活動)也是真的。所謂5月14日上班,目的是推聚划算百億補貼直播這件事,至於商業代言慣常的代言費,則通過百萬年薪等方式體現。
其實,明星代言這件事,如果是按照傳統的「你給錢、我代言」關係,通過明星身上的影響力和關注度為企業背書和引流,在實際操作中,也就是拍一套視頻和平面廣告了事。
不過,明星代言還是要慎重。前幾天,範冰冰曾代言的玉茶坊案宣判,涉案530億的集資詐騙案觸目驚心,範冰冰蓄謀已久的復出之路怕是也會因此受到影響。再往前說,包括郭德綱在內的很多名人,都在產品代言這件事上「吃過虧」,代言問題產品的明星是否應該負連帶責任,成了很多人關注的焦點。
阿里請明星當員工的策略,要比單純的商業代言效果好得多,實際上相當於明星名氣與企業文化的捆綁,實現明星人設與企業產品的完美契合。
這樣做,不僅給明星更大的參與空間,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同時,也彰顯了企業文化、推廣了產品和服務,讓明星與消費者通過線上直播和線下活動零距離接觸,實現明星與企業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