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4名黨員醉駕,被判處拘役、罰款、開除黨籍

2020-12-06 常德全媒

近日,常德市鼎城區紀委監委對4起黨員醉駕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紅雲街道紅雲社區黨員陳航醉酒駕駛問題

2019年5月6日21時48分許,陳航飲酒後駕駛小型客車,沿鼎城區陽明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金霞路口附近時,發生交通事故。經鑑定,陳航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19年8月,鼎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陳航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2020年6月,陳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石板灘鎮常水居委會黨員梅忠財醉酒駕駛問題

2019年10月5日20時49分許,梅忠財飲酒後駕駛小型客車,沿鼎城區花溪路由西向東行駛至紅雲社區花溪路與善池路交匯處時,被民警查獲。經鑑定,梅忠財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19年12月,鼎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梅忠財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20年6月,梅忠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中河口鎮河口居委會黨員夏維治醉酒駕駛問題

2019年5月3日16時10分許,夏維治飲酒後無證駕駛四輪電動車,行駛至省道306線鼎城區周家店鎮娥公橋路段時,發生交通事故。經鑑定,夏維治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19年8月,鼎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夏維治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2020年6月,夏維治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十美堂鎮黨員陳學雲醉酒駕駛問題

2019年7月22日14時許,陳學雲飲酒後駕駛二輪摩託車,行駛至西洞庭管理區一村級公路時發生交通事故。經鑑定,陳學雲屬醉酒駕駛機動車。2019年12月,武陵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陳學雲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2020年6月,陳學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來源廉潔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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