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晚上11時50分,執法船在組織夜巡時,發現在青島前海竹岔島東北約3海裏海域有可疑船隻正在盜採海砂。據執法人員介紹,可疑船隻所在的位置為青島市文昌魚水生野生動物市級自然保護區。執法人員立即上前進行執法。不料,在發現執法船隻後,這條船走S路線瘋狂逃跑,企圖逃避執法。
執法人員介紹,深夜的大海上光線非常暗,風浪較大,氣溫很低。執法船、艇合力追擊之下,採砂船更是極力逃竄。經過2個小時的追擊,執法人員在2月26日凌晨1時40分終於抓住時機,跳幫登上採砂船。「即使是在陸地,從時速27公裡的汽車跳躍登上並行的汽車也很危險。在海上,克服風浪跳上走S路線逃竄的採砂船更是驚險。」執法人員隨即控制船上人員,直至凌晨4時30分左右,將查獲的非法採砂船押回西海岸新區指定碼頭。
經查,非法採砂船船名是中海18號,船籍為江蘇響水,是一艘江船,也就是內河船,船長70米,寬15米,吃水4.5米,採挖海砂量約1560立方。採砂船上共有人員15名,包括挖掘機駕駛員。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非法採砂船為躲避打擊,往往是夜間行動。」採訪中,執法人員介紹,對於採砂船本身,也有極大的安全隱患:三無船隻,加上還是不適合在海上航行的內河船,給船上人員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而此次採砂船所處的青島市文昌魚水生野生動物市級自然保護區,是2004年8月,為保護國家二級水生野生動物文昌魚及其棲息環境,保護和恢復該區域生物多樣性而建立的。《青島市文昌魚水生野生動物市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在保護區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挖取海砂;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保護區重大破壞,引起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6年3月初,青島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群眾舉報:在青島西海岸新區琅琊鎮齋堂島海域附近有偷海砂的嫌疑船隻,海上養殖網箱頻頻被破壞,附近漁民損失達百餘萬。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與警方等多部門緊密配合,深夜出擊將四艘盜採海砂的船隻控制。
據「砂耗子」張某交代,他們都是江蘇人,正是一船砂有4萬元的利潤,他們才鋌而走險,駕駛貨船來盜採海砂。
2017年初,檢方針對張某等犯罪嫌疑人駕駛採砂船非法盜砂一案提起公訴,這也是檢方以非法採礦罪提起公訴的西海岸新區首起盜挖海砂案。經法院一審宣判,張某、王某某等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和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