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黨組決定:
集團公司黨組同意,提名謝文超同志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黨委委員候選人,請按有關規定履行民主程序;
李克超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研究院(郵政科學研究規劃院)黨委書記;
黃康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研究院(郵政科學研究規劃院)黨委委員;
吳詠梅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研究院(郵政科學研究規劃院)黨委委員;
高懷孝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研究院(郵政科學研究規劃院)黨委委員;
康稚平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研究院(郵政科學研究規劃院)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李雄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寄遞事業部黨委書記;
方志鵬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寄遞事業部黨委副書記;
李凱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寄遞事業部黨委副書記;
馬佔紅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寄遞事業部黨委委員;
姜文淵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寄遞事業部黨委委員;
楊建國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寄遞事業部黨委委員;
裴立娟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寄遞事業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嚴明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寄遞事業部黨委委員;
張戰軍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寄遞事業部黨委委員。
免去方向陽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
免去謝文超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黨組成員職務。